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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彩秋芊

巡视组刚走,南部县法院用违法录音造谣陷害高院法官,黄海燕院长的渎职太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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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23:09 |
gzcs 发表于 2013-8-21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六、交付财产和完成行为的执行   57.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 ...

本案事实简单清楚, 证据事实足够充分,执行的法律依据更是足够充分。当事人太成公司自己都未申诉、未抗诉,案外人邓某夫妇为什么这么多年不起诉,执行异议之诉被驳回,也未上诉和行政复议,其实大家心中都十分明白是为什么。
高院的生效判决南部县法院为什么故意拖延不执行?一次次的审委会的集体讨论研究显然不是为了解决执行难题,而是为对抗高院判决找借口,为违法违约的太成公司、违法的案外人出谋划策,制造拖延不予执行的借口。黄海燕院长:“审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就可以推诿严重渎职的借口吗?“审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的渎职是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直接责任,他推诿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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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23:18 |
没搞明白,那段录音是什么内容,能起什么作用,为什么是违法证据。

发表于 2013-8-21 2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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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08:10 |
莽娃儿 发表于 2013-8-21 23: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搞明白,那段录音是什么内容,能起什么作用,为什么是违法证据。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这段录音证据违法的理由很简单:1、没有经过庭审的证据不能作为事实依据。2、录音的来路不合法。3、违法的录音无头无尾、不完整,是经过处理截取的部分录音。4、把好言相劝,作为陷害的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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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08:16 |
莽娃儿 发表于 2013-8-21 23: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搞明白,那段录音是什么内容,能起什么作用,为什么是违法证据。

南部县法院在本执行案中,徇私枉法达到如此疯狂,真是不可思议。连自己法院的上级都要造谣陷害,恶意中伤,渎职如此疯狂,不可理喻:
1、南部县法院法院一直通过审委会讨论研究对抗省高院判决的一贯态度,以及为邓某夫妇出谋划策里应外合的一贯态度,说明是有法院内部设计并帮助了邓某夫妇,为邓某夫妇提供违法录音的条件。
2、这段违法录音大概内容是:邓某到省高院无理取闹,合议庭法官好言相劝,让邓某马上回南部县法院起诉,分清那一部份是别人购买的,那一部分是邓某购买的,维护自己的权利。(而这段违法录音无头无尾,肯定很不完整是处理过并截取了的部分录音)。
3、南部县法院不但先召集参与本案执行的法官和领导与邓安俊一家一起反复收听并讨论研究,又召开审委会反复收听、反复讨论研究,充分说明是南部县法院恶意造谣陷害省高院法官,恶意洗脑的过程。
4、南部县法院不但用这段违法录音在本院内恶意造谣陷害省高院法官,又以逐级上报的名义,联合南充市中院个别法官到高院去闹,你说他们渎职的行为是不是太疯狂了?

本帖最后由 七彩秋芊 于 2013-8-22 08: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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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22:04 |
一支钢枪 发表于 2013-8-21 2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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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这次南部县法院用非法录音造谣陷害省高院法官的行为,实在太可恨太过分了
:@:@。省高院法官对邓某无理取闹的行为好言相劝,不曾想被邪恶之人设计造谣陷害,更没想到被下级法院及法官造谣陷害.......在法院这个庄严的地方,邪恶都如此猖狂,对中国的道德的拷问的伤害太大了:@........
本帖最后由 七彩秋芊 于 2013-8-22 22:06 编辑

发表于 2013-8-22 2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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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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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21:27 |
山居野人 发表于 2013-8-22 23: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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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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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21:30 |
一支钢枪 发表于 2013-8-21 23: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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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法官原本是对邓某夫妇的无理取闹好言相劝,没想到这些人是恶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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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4:03 |
山居野人 发表于 2013-8-22 23: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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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省巡视组来了,执行公告就张贴了。巡视组刚走,胆子就大了。下级法院乱来的情况,上级法院心里还是明白一些的。但是,胆子大到如此疯狂的地步,是省高院及最高法院想不到的。省高院万没有想到好言相劝却被邪恶之人设计陷害,更没想到南部县法院连自己的上级竟会用违法录音造谣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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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5 11:37 |
李友谋 发表于 2013-8-23 1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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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的法院及执行法官代表的公平正义的法律,执行的是法院生效判决。当用违法录音造谣陷害省高院法官,当用违法录音造谣陷害并对抗省高院生效判决的时候,作为县级法院及法官,其行为事实上已经不符合共和国法官的身份,已经公开说明其立场与公正法律的对立性,完全与邪恶行为为伍,伦为邪恶者的代言人........

发表于 2013-8-25 16:31 |
情况属实的话,我再三强调你们事情要搞大点,搞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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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5 22:27 |
果城行动 发表于 2013-8-25 16: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情况属实的话,我再三强调你们事情要搞大点,搞猛点!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这件事的情况肯定是真的.......

发表于 2013-8-26 15:52 |
照楼主说的来看,这个黄院长怕是疯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录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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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06:22 |
西路客 发表于 2013-8-26 15: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楼主说的来看,这个黄院长怕是疯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录音呢?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渎职太疯狂了,作为县级法院用违法录音造谣陷害省高院法院的法官,在全中国恐怕都是首例,要说其性质的恶劣更比上海集体招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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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06:42 |
西路客 发表于 2013-8-26 15: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楼主说的来看,这个黄院长怕是疯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录音呢?

徇私枉法达到如此疯狂,真是古今中外首例。连自己法院的上级都要造谣陷害,恶意中伤,渎职如此疯狂,不可理喻:
高级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判决,当事人太成公司至今未向最高法院上诉,也未向最高检察院抗诉,作为南部县法院立案受理执行省高院判决,忠实执行省高院判决内容是下级执行法院的职责。可是南部县法院却完全把违法的邓安俊夫妇、太成公司奉为自己的老板。不但一直不执行生效判决,反而疯狂的对抗省高院判决。你说法院院长黄海燕是不是渎职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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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07:15 |
果城行动 发表于 2013-8-25 16: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情况属实的话,我再三强调你们事情要搞大点,搞猛点!

南部县法院院长黄海燕,为什么渎职那么疯狂?真是不可理喻!法院查封的房屋完全可执行,这点大家心中都很清楚,但是黄海燕院长不但不执行,却无数次召开审委会专题吹毛求疵的研究讨论省高院判决的问题。光搞出执行案卷就有厚厚的三大本,为什么渎职到如此疯狂?
南部县法院召集审委会讨论研究过自身的问题吗?研究讨论过搞好本职工作了吗?根本没有!就举一例:南部县法院在执行中,受理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驳回案外人执行异议,而这是南部县执行中第一次《执行裁定书》,编号为170-1号,法律文书有负数起步的吗?负数起步的第一个裁定书也许是小事,但是官德、渎职、道德良心都从负数起步,就绝不是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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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07:20 |
西路客 发表于 2013-8-26 15: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照楼主说的来看,这个黄院长怕是疯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录音呢?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书1.jpg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书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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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7 07:25 |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书3.jpg
170-1号,负数起步的法律文书也许是小事,可是最怕渎职、官德、道德良心都从负数起步。从接案第一天起对抗高院判决的渎职的疯狂,算不算负数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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