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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龙门阵] 二环路上的电瓶车些!想死去跳河嘛,何必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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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就该撞死

发表于 2013-8-23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电马儿出事都是活该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t天天跑二环,忍无可忍了才来骂一下

发表于 2013-8-23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 再加装个隔离栏杆!

发表于 2013-8-23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环下层确实太混乱了

发表于 2013-8-23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管哈了!: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3-8-24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规定个谁违规谁全责!看哪个还敢!

发表于 2013-8-24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球的办法,现在裆的政策太他妈的亚克西了,说啥子鸡巴和谐,啥子鸡巴马路上不开车的是“弱势群体”?弱势你妈的屁!不晓得有句老话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所!?开车的就是强势了?你妈的上班远又要拉东西,弄个几万块的代步车叫强势!?现在的结果就是挨球道法助长了这些人的嚣张气焰,也给那些碰瓷的打了鸡血;现在裆的这个道法就他妈是混账!应该向国外学习,是哪个的责任就是哪个的责任!小日本那里,如果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或者非法侵走机动车道,遭正常行驶的车撞了,车主一分钱都不得赔人,人还要赔车,因为你他妈的把别个车给顶曰了!
艹!而且这些电马儿骑士很多都还是那些机耕道超哥些,烦球的很!还不快跪下来感谢裆给你们定的好道法!

发表于 2013-8-24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交管部门整治一下 最好用隔离栏分开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8-24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恼火啊  

发表于 2013-8-24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摩托车走机动车道楼主你完全不用质疑吧,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对于二环路上电瓶车 自行车以及行人占用机动车道的情况我觉得楼主你应该放宽心,尽量不要去和电瓶车 自行车行人去争抢马路最后边的机动车道,我们其实可以换位思考一下,二环路非机动车道本身也不宽是不是?就是宽也未必有一条机动车道宽吧?既然是高峰期,肯定是大家集中出行的时间,非机动车道太窄必然会导致涌入机动车道,但是怎么说他们充其量占用最外侧的机动车道,很少有人占用再里面的机动车道吧,其二,尽管楼主你是经常走的机动车道,但是你可知道很多车机动车需要在路边下人还不是会占用非机动车道?这样就又会导致可通过的非机动车道变窄。所以说楼主你要放宽心,和谐方能平安,希望楼主驾驶平安

发表于 2013-8-25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二环路,三环路也是,电动车和摩托车也开进主道跟汽车抢道,确实应该整治!!!

发表于 2013-8-25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怨 交通法对非机动车不严,试想:如果非机动车闯红灯或走机动车道罚200元而不是20元,发生交通事故担主要责任,看看有还有几个敢违法。

发表于 2013-8-2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开电马儿了的。确实这个问题难得解决哦。人太多了,走自己的路太拥挤。我只是偶尔占道,没有办法。

发表于 2013-8-26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机动车道的宽度设置是否有依据???标准是否落后???

发表于 2013-8-26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前为他们默哀

发表于 2013-8-2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车你该歪,你骑车的时候呢?!
互相理解一下,不要这么要不完!

发表于 2013-8-27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用。现在的交警、电子眼等都是针对机动车,电瓶车不上牌,警察都不管的,出事了就算他全责,原来的道法是机动车无责,赔偿不超过2万元,现在是你赔偿不超过10%的,比原来的2万元多了,想想为什么这么多人不怕死,就是这个原因。除非修改道法。

发表于 2013-8-28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说个求,自己去走一盘就晓得,有些地段非机动车道被你们机动车停车占了,人家走哪儿?有些地段被沿路商家占了,人家飞过去?非机动车那么多,那么宽点点的非机动车道根本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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