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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岳蓝灵小区物管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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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人士:物业公司无权收取车位费  对于住宅小区内停车是否可以收费这个问题,扬州志诚律师事务所何永文主任告诉记者,首先小区业主应该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只是全体业主请来的“保姆”,是受委托为大家服务的,对于小区内的土地或建筑物,它是没有所有权的。当然,它也不应该“越位”,更不能私自设定收费项目,这中间就包括停车费。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居民小区的公共停车场,只要开发商在建筑规划许可证所附的平面图上明确标出,这停车场就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小区内的道路、楼宇之间的空地,也属于全体业主的分摊面积,为全体业主共有。既然土地是大家共有的,那么小区内停车是否收费就该由大家说了算,而非物业管理公司。所以,每个小区都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讨论是否收停车费、怎么收费,然后必须经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同意。“如果有些老小区擅自划停车区收取停车费,而并没有经过相关业主同意,根据新的物权法草案规定来看的话,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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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样哇

发表于 2013-12-3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蓝精灵

发表于 2013-12-3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

发表于 2013-12-6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安岳的发展都是处在半假得的状态,什么东西都乱来又没有维权的地方,所以一出问题就找政府,哎,政府我都真心觉得您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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