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楼主要明白无论谁,欠帐还钱是天经地义.欠银行的钱不容质疑也要还.如果学校真欠银行的钱,学校在无现金还帐的情况下变卖财产抵帐无可厚非.楼主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或是凭空杜撰、猜想“已由该校负责人和某银行秘密磋商,正准备低价抵押还贷.........这是某些人在利用调离之前找项目,其中的猫腻不言而喻。。。。。。巴中中学前后经历多位校长,没有哪一位这样做过,他们一砖一瓦修建起来的百年老校就要在这一任手中被抵押变卖!”,如果这样,说好听一点是你不懂法,说不好听一点是别有用心.稍稍懂一点法的都知道,国有资产的抵偿是要经过拍卖这一程序的,任何人无法秘密磋商、低价还贷。我们每一个人发议论不要仅仅停留在“听说”上,更不要对持不同意见者口出秽言, 要知道骂人的“总”不好,更何况从你的言谈大家都知道你可能也是来自该学校,不是教师,也是勤杂工,或多或少都有一点文化或受到了一点文化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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