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手机漫游费听证会”的几点疑虑(原创首发) 吴仁寿
中消协日前有消息称,参加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降价听证会的5名消费者代表已经产生,并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目前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将对其进行公开听证。(1月7日《华商报》) 近些年,手机漫游费一直是众议鼎沸的焦点。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发出公告,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听证会,对两部委委托研究机构提出的“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应该说,从漫游费悄无声息地开始收取,到被公众“炮轰”、相关部门积极回应,再到对漫游费采取最高上限管理、到如今即将举行漫游费听证,这是一条进步的路径,昭示着主管部门酝酿已久的漫游费新政开始驶入快车道。经过大半年时间的准备,漫游费下调一事终于从调查研究向实施迈出了重要一步。听证会的举行,也说明主管部门已经认识到漫游费的不合理问题,这是多年来消费者以及社会组织集体呐喊的结果。 然而,笔者对即将召开的“手机漫游费听证会”,有几点疑虑颇为不解,不吐不快: 其一,此次听证会,为何会还没开,就早早定了调子:“只议降低漫游费上限标准”。潜台词很明显——漫游费只能降低,不能取消,这是为什么?本来说,能够降价就是一件好事,毕竟现在涨价的物品太多了,可是,笔者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本不应该的收费,如今收了那么多年,还要一直收下去,这老百姓的钱花的心痛,花的冤枉!消费者本不该交的钱,却要由听证会商议到底交多少钱,公众就像局外人一样站在一边期待着一个“最不坏”的结果。 事实上,据电信专家透露,漫游费实际成本只有电信运营商漫游收费的几百分之一。如果说在网络建设之初,由于存在硬件设施、交割手段等方面的问题,电信运营商向用户收取不菲的漫游费还可以理解,但是今天,这些壁垒基本上已经消除,技术进步使得通信成本越来越低,再继续收取高额手机漫游费,就显得很不合时宜,对消费者也是非常的不公平。 再者,漫游费自问世之日起就属“霸王条款”,既没有付诸公开讨论经利益博弈,也没有举行必要的听证会,更遑论消费者认可。基于此,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作为一种事后弥补的措施,听证内容不应是降低而应是取消漫游费。理由很简单,像自来水等涨价一样,既然要搞漫游费价格听证,就必然有一项重要标准需公布:成本。这是价格听证的基础。如果成本为零的话,让与会代表如何发言讨论,对零谈琴?原本就不应该存在的东西,如何让人去讨论它的标准?
原本不需要听证的不合理费用,却堂而皇之地搞听证,这势必给垄断者一个争利的机会。举行听证会时,如只论降低漫游费,无疑正中运营商下怀。这样,打着降低漫游费的旗号,又可以为自己彻底取消漫游费打一个时间差。 其二,中消协投诉部主任邱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中消协委托了北京、上海、四川、湖北、辽宁5个地方协会各推荐选出一名消费者代表参与听证。当初确定这5个省市,就是考虑到它们能分别代表华北、华东、西南、中南和东北5个地区,分配比例比较合理。但为何没有西北地区的代表参加?据说是“名额有限”。难道增加一个名额就那么难?代表的名额又是依据什么来定的?再说,这5个代表就能真正代表全国5亿多手机消费者吗?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9条规定:“听证会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内容,合理安排及确定听证会代表的构成及人数。”第10条规定:“听证会代表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听证会代表可以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委托有关社会团体选拔等方式产生。”很显然,这次听证代表如此粗线条的规定,无法保障所有的利益集团都能取得平等的代表权,也无法保证所遴选的代表能够独立自主地表达所代表利益集团的诉求,很难代表5亿手机消费者。 再者,从听证会代表遴选阶段直到悄无声息把代表选出来,并已经上报了发改委,整个这个过程里,代表的遴选标准为何一直没有公示?是否存在暗箱操作?采取的为什么是“自上而下”,而不是“自下而上”?很显然,这种“自上而下”的遴选方式,必然使其公正性大打折扣,最终代表的确定也就很难能代表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容易使听证会沦为走过场。 还有,听证会代表的遴选为何搞得如此仓促?据四川省省消委秘书长刘亚兵说,由于推选时间只有1天,不能更广泛地征集代表,所以省消委只好从315名义务监督员中选出了2人,将他俩的资料报送到中消协,由中消协从中敲定一人,由国家发改委进行资格审核批准。 其三,听证会能否倾听一下网民的意见?人民网IT频道从昨天下午开始就手机漫游费是减还是免的问题进行了网上调查,截止到今天上午九点,1792名网友参与了投票,其中,94.6%的网友支持全免手机漫游费,5.2%的网友支持降低手机漫游资费。网友纷纷留言表达他们的观点:“手机漫游的成本费可以忽略不计,取消是完全必要的,大众的消费总量上去了,移动和联通一样能赚大笔利润,和谐双赢。”(见1月7日人民网)这些民意,情真意切,不能置之不理。 总之,即将举行听证固然值得称赞,但是,我们更希望看到决策部门不要把听证当成一个走过程的行为,搞自欺欺人。真诚希望有关部门邀请的代表能够代表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能够从总结听证意见中出台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够出台一个具有生命力的电信资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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