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物价局出台三项措施,加强市场价格管理、监测和检查,确保春节期间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首先,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规定,严控出台政府涨价项目,除国家统一安排外,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出台涨价措施。加强政府管价商品和收费项目的价格管理,督促企业和有关单位认真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严格执行春运道路旅客运输价格政策,维护春运价格秩序。 其次,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严格按照价格监测制度的要求加强价格监测,重点做好对生猪、猪肉、禽蛋、粮食、食用油等12种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日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监测数据。严格落实监测值班制度,充实监测力量,24小时开通价格监测值班电话。及时对价格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情况时,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物价局。 其三,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节日期间,重点开展对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对经营者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在处罚的同时公开曝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坚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班制度,专人值守,确保全天候畅通。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处理,快速结案,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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