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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孔向前(化名杨新安)犯强奸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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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3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告人孔向前犯强奸罪(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04-01
http://vip.lawxp.com/case/?TopicId=20215&RegionId=201发布字号:(2013)三刑三终字第7号  文书类型:刑事裁定书  审理程序:二审 原公诉机关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孔向前(化名:杨新安),男,1971年2月13日出生,因涉嫌故意杀人于2012年11月2日被抓获羁押于南充市看守所,11月4日被刑事拘留,11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陕县看守所。 辩护人阴高松,河南长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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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1-2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外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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