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440|评论: 27

关于电瓶车的问题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25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才浏览网页时看到一哥们发帖指责电瓶车,心里觉得郁闷。你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你开你的车你走你的路,所有人都能过就你不能过?你可知道为何有这么多的电瓶车上路?出行需要,工作需要,日常生活需要等等,你有钱买的起小车该你潇洒该你牛逼,可这也仅仅是你一小部分有钱人,而社会的组成结构贫穷百姓占了大多数,你以为个个都能买车个个都能像你一样骚包??不可否认现在很多电瓶车用于客运,虽说不合法但是合情,为何这样说呢?现在的农民还有土地么,外来务工人员又靠什么生活,失业人员靠什么养家?如果政府能够把民生问题解决好还能有这么多的社会矛盾么?政府只知道发展,扩建,做形象工程实际上落到实惠的又有多少,固然有些工作是给群众带来实惠、,可真正得到实惠的又是哪些人,还不是有钱有关系有势力的,被坑的永远是最平凡的百姓,希望在论坛上发帖的朋友们,请你们在看待问题上都去想想别以你自己观点为代表否定一切,,,,,,,,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3-9-25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言之有理!顶~~~~~~~~~~~

发表于 2013-9-25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狮群,狼,羊,草原,让其自然平衡,二轮撞到汽车就太幸运了,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最后还有入不了帐的赔偿费,自然有人要取缔二轮了,并不代表开汽车的都是好人,道路上的巴屎,走哪哪厕所打挤,城区里的迪尸,走哪就像去抢杀场投胎横冲直撞,这些车都一样的,难的有个日毛的,让他们自生自灭去吧,然后嫖客骗子都上路了,所以,你想遇一个好人,基本是个奢望不可能了,:funk:
发表于 2013-9-25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交通不是“车”的交通,更不是“汽车”的交通,而是人的交通,这本属常识。从“人的交通”的思维出发,无疑的,当绝大多数城市居民还没有拥有私家车,只能乘公交车、骑电动自行车、迈动两条腿出行时,那么城市交通就应以公交车与自行车、行人交通的优先为原则。
  是车堵路,还是路堵车?是行人、自行车堵汽车,还是汽车堵行人与自行车?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先生曾有精辟论述:要解决好城市交通只有一个法子:限制车跑。如何限制车跑?法子是如此简单———公交优先,自行车优先。公交、自行车优先占据城市交通资源,让小汽车失去其快速的优势,它们就不会再那么频繁地“跑”到大街上来了。何祚庥认为将道路拥堵归咎于自行车与行人,是没有道理的———“拥堵是双方的,我同样也可认为是机动车堵塞了自行车。”
  在欧美,电动自行车只是“自行车”的一种,连牌照都不用上。电动自行车同其他自行车的区别,只在“电动”与“脚踏”之间,电动自行车的优势在于“省力”而又“便捷”。2003年11月,美国和欧盟分别通过法律,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特殊自行车的法律地位。
从客观上说,西昌是中小城市,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是非常合适的,电动自行车能不能在中心城区通行,应当考虑市民的出行,考虑资源问题,能源、环保、安全等,不能把管理不力的责任转移到电动自行车上。而反观现在西昌市拟对电动自行车的限时段、限路段乃至禁行,无疑是“反其道而行之”,用浙江大学教授张国清的话说,是在以限制大多数市民权利的方式而使少数人获益。长期以来,中国的城市管理者们在城市交通政策制定上,向来是以汽车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几乎完全忽视掉了“人的交通”这个原则。当然,观念是可以也一定会转变的,西方发达国家不正是从以“汽车为本”转变到“以人为本”上来了吗?但在别人走过的弯路上照走不误,则是不可理解的。
假如我们先对成千上万老百姓的出行难忽略不计,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禁电动车的理由——甚至“电动车的噪音太小了,小车司机如果开车注意力不集中,很可能注意不到而发生事故”之类的莫须有的罪名。这话翻过来倒过去,说白了就是:买不起小车,享受不了“公车补贴”,打不起的的普通老百姓只能继续挤公交的公共生活———只是,在低收入者骑车出行的私权被“蚕食”之后,问题是多了,还是少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9-26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执政者都能有爱有情有心。就不会产生如此多的社会矛盾,这只是冰山一角。受伤的永远是中下层百姓

发表于 2013-9-26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强烈支持以人为本,行人和自行车优先的观点。

发表于 2013-9-2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河之州 发表于 2013-9-26 08: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强烈支持以人为本,行人和自行车优先的观点。

电瓶车=自行车:(=行人:sleepy:

发表于 2013-9-26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正向城市自行车高速路发展,可见一二了!

发表于 2013-9-26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赞成博主观点哈,大家可以看看,现在西昌城里的电瓶车,是为了方便自己用的多,还是用来运营的多?到处都是电“摩的”。而且这些电摩的师傅多数不遵守交通规则,见缝就钻,不仅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也经常造成交通拥堵。

发表于 2013-9-26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这些电瓶车等客的时候,专门在一些公交车旁,设置一看到公交车,就跑到车门口堵起!

发表于 2013-9-26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9楼的;你应该在去驾校补习下了;应该知道什么是机动车应该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你以为你有个汽车开;道路都是你的啊;不出事就狂;出了事就瓜了;所以安全通行;和谐社会;你开你的车;别人骑别人的车;大家相互理解;

发表于 2013-9-27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神马东东。

发表于 2013-9-2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交优先,自行车优先。公交、自行车优先占据城市交通资源,让小汽车失去其快速的优势,它们就不会再那么频繁地“跑”到大街上来了。

发表于 2013-9-27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以来,中国的城市管理者们在城市交通政策制定上,向来是以汽车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几乎完全忽视掉了“人的交通”这个原则。
发表于 2013-9-27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区的电瓶车不遵守交通法规、速度快是事故主因,并且出了事故后永远是开车的吃亏,最近利用电瓶车拉客也很多。大多无牌无证无保险。

发表于 2013-9-27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由自在任我行 发表于 2013-9-27 1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城区的电瓶车不遵守交通法规、速度快是事故主因,并且出了事故后永远是开车的吃亏,最近利用电瓶车拉客也很 ...

黑的,黑汽车的照样很多,多得比电摩多多了,照此逻辑,为什么不把汽车禁了?电摩疯狂拉客,是打击电摩不力的结果,是政府的失职,不是电动车的错。

发表于 2013-9-27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电摩扰乱运输秩序,带来巨大安全隐患。责任在交通运输的行政管理部门,是查处不力的结果。不能因为电摩拉客的存在,而把合法自用车一概而禁。这是电摩拉客根本不能成为禁百姓电动自行车的理由。

发表于 2013-9-27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电摩的就是人称的肉包铁,即使是电动车的责任,出事后永远汽车倒霉!啥子不说就往地上一躺,不赔钱不准大车走。。。。

发表于 2013-9-27 20:26
红双签 发表于 2013-9-27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电摩的就是人称的肉包铁,即使是电动车的责任,出事后永远汽车倒霉!啥子不说就往地上一躺,不赔钱不准大车 ...

   朋友关于肉包铁的话,我表示反对。建议你去欧美国家走走,人家比我们更怕死,但也比我们身价高,也是玩两轮,为什么?看看朝鲜战争、越战甚至近在咫尺的伊拉克战争你就知道,是肉包铁厉害,还是铁包肉笑到最后。至于法律是在不断中完善和发展的,你说的问题必将在发展中进步,因为国家和社会都在不断进步。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