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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ma1020

[群众呼声] 武侯区簇桥街道办违法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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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楼板都被拆完了,稍后上几张照片,让大家看看簇桥街道办有好恶毒!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拆得楼顶都没了,稍后上传几张图片让大家看看簇桥街道办有好恶毒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剩菜 发表于 2013-9-29 16: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活啊

现在拆得楼顶都没了,稍后上传几张图片让大家看看簇桥街道办有好恶毒

发表于 2013-9-29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拆得楼顶都没了,稍后上传几张图片让大家看看簇桥街道办有好恶毒

发表于 2013-9-29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巡视组啥时候到四川来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9-29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截止29日,我们(冯泽芳、刘德凤、章永芳、张凤琼)的铺面楼顶已被武侯区簇桥街道办违法强行拆除,羽子板堆在商铺门口,现已完全无法经营,我们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http://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QQ图片20130929232240.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截止29日,我们(冯泽芳、刘德凤、章永芳、张凤琼)的铺面楼顶已被武侯区簇桥街道办违法强行拆除,羽子板堆在商铺门口,现已完全无法经营,我们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
QQ图片20130929232240.jpg QQ图片20130929232738.jpg 本帖最后由 mama1020 于 2013-9-30 09:36 编辑

QQ图片20130929232240.jpg
QQ图片20130929232738.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9-30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到底!:@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子都被拆成这样了,还有啥心思过节:'(

发表于 2013-10-1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维权到底!

发表于 2013-10-1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支持我们维权啊~~~~

发表于 2013-10-2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

发表于 2013-10-3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13-10-3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成都市武侯区簇桥的市民冯泽芳、章永芳、刘德凤、刘凤琼,各自拥有簇桥上街22号商铺一间。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早上9点左右,我正在正常经营,一群不法分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我的商铺楼上的住房及屋顶进行强行毁坏,严重侵犯我的用益物权和房屋使用权!导致我的铺面严重受损,无法正常经营,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不法分子对我进行了言语上的威胁、肢体上的拉扯等恶劣行为。我们坐在铺面门口阻难,不法分子一哄而上将我连拖带拉带离现场,并在被拆铺面前站成人墙阻止我再靠近,我就只有眼睁睁看着我的铺面被毁坏而无能为力!
  期间,我到簇桥派出所报案,求助民警维护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是接待我的两位民警(警号010146和警号009538)对我们的报案不予受理,态度恶劣,并采取各种方式拖延时间,而不立即制止这种性质及影响极其恶劣的强盗行为!110民警(警号077443)到达现场后,亲眼看见不法分子正在毁损我们的房屋,却说“要先调查清楚再看怎么解决……”,未立即要求不法分子停止侵害行为再行调查,未给予老百姓及时、合法的保护,未做任何笔录就开着警车离开!这种“行政不作为”的执法方式间接导致我的财产受到更为严重的破坏!
   该不法分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而簇桥派出所民警却拒不受理!恳请上级领导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并严肃处理本事件中失职、不作为的执法部门,全面保护老百姓人身安全及现有财产,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3-10-3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成都市武侯区簇桥的市民冯泽芳、章永芳、刘德凤、刘凤琼,各自拥有簇桥上街22号商铺一间。
  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早上9点左右,我们正在正常经营,一群不法分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我们的商铺楼上的住房及屋顶进行强行毁坏,严重侵犯我们的用益物权和房屋使用权!导致我们的铺面严重受损,无法正常经营,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来源!不法分子对我们进行了言语上的威胁、肢体上的拉扯等恶劣行为。我们坐在铺面门口阻难,不法分子一哄而上将我们连拖带拉带离现场,并在被拆铺面前站成人墙阻止我们再靠近,我们就只有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铺面被毁坏而无能为力!
  期间,我们到簇桥派出所报案,求助民警维护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是接待我们的两位民警(警号010146和警号009538)对我们的报案不予受理,态度恶劣,并采取各种方式拖延时间,而不立即制止这种性质及影响极其恶劣的强盗行为!110民警(警号077443)到达现场后,亲眼看见不法分子正在毁损我们的房屋,却说“要先调查清楚再看怎么解决……”,未立即要求不法分子停止侵害行为再行调查,未给予老百姓及时、合法的保护,未做任何笔录就开着警车离开!这种“行政不作为”的执法方式间接导致我们的财产受到更为严重的破坏!
   该不法分子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而簇桥派出所民警却拒不受理!恳请上级领导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并严肃处理本事件中失职、不作为的执法部门,全面保护老百姓人身安全及现有财产,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3-10-3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楼主| 发表于 2013-10-4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那个房子就揪心啊,完全没心情过节

 楼主| 发表于 2013-10-6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9日,簇桥上街20号、22号、24号十多户户主到武侯区信访办反应“9.23”强拆事件,武侯区信访办通知武侯区簇桥街道办副书记王书记、簇桥街道办城中村改造推进办项目管理科宋主任及另外一位城中村改造推进办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们。

  王书记对这一事件的解释是“‘拆迁方’在拆楼上,一砖一瓦都没有动你们得……他拆的是楼上已经签订协议了的……请你们明确,我不是拆迁方,你们现在信访,我是听取你们得反应,帮助你们了解事实真相,对你们提出的问题,找到拆迁方,能够取得双方认可的东西,但认可的是事实,至于标准问题,是他拆你们,不是我拆你们,这个你们要明确……至于你们所说的标准问题,告知义务问题,批文问题……我下来找到拆迁方,逐一明确,按照拆迁的规定还要进一步做公示……”当我们提到“拆迁方”拆楼上违反物权法时,王书记竟说“这个是法律问题,我们不懂……”。

  王书记的对我们的答复明显感觉到:

  第一,簇桥街道办将强拆责任推给所谓的“拆迁方”,但是并未明确“拆迁方”到底为何方。《新拆迁条例》规定“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应当在委托范围内承担具体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这种妄想把责任推给所谓的“拆起方”的说法,是完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第二,簇桥街道办承认“拆迁”程序违法。即使是拆楼上“已搬迁户”,也应该相应许可文件,应尽告知义务,而簇桥街道办在拆迁进行前未按照合法程序公示公告,拆迁时未出示相关手续。

  希望簇桥街道办在“逐一明确”后,尽快给我们一个合法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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