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成都市郫县红光镇人民警察就是这样“威人命”!
——“9.23事件”中警察涉嫌暴力伤害记
2013年9月23日凌晨,我和王XX、黎X三位来自阿坝州马尔康的久别未见的朋友准备在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红光镇一家名为“伟伟鸭脑壳”的餐馆就餐,因就餐问题与餐馆老板发生口角,被餐馆老板指使店内厨师、服务员等围攻殴打,其中严X于混乱中逃脱向其家人电话求救。该餐馆内有人拨打110报警,警车赶到后下来七八个身着警服的人,不由分说将已经血流满面的王XX、黎X二人带至一九五八广场(红光广场),将二名受害人用手铐铐在背上(面朝下姿势)后开始对二名受害人轮番拳打脚踢后,带二人跪在派出所的坝子里。事发当时逃脱的严XX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事发地询问后得知,民警已把受害者带到红光派出所,随即赶到派出所询问,民警称“已将受害人送至医院”在多家医院寻找未果的情况下再次返回派出所并追问民警后,才得知受害者依然被铐在派出所内,直至发现王XX出现重度昏迷症状后才拨打120电话,120到达后送至医院前后耽误治疗时间两小时。因颅内出血严重,王XX至今生命垂危,人事不醒。事后了解到离“伟伟鸭脑壳”餐馆不到30米处就是郫县红光镇卫生院(24小时就诊)。
9月24日伤者家属赶到后就上述事件到红光派出所了解情况,赫然在众警察的照片中发现事发当晚叫嚣最凶、打人最狠的餐馆老板就是警号为073282真实姓名:林中欧。黎X记得有警察问他们:“你们是哪里的人”王XX虚弱地答道“我们是阿坝州的”之后黎X清楚地听到他们说:“阿坝州的就该打”。但由于光线阴暗加之恐惧心理,说这句话的人受害者未能记下。跪在派出所坝子里的时候,王XX已经出现重度昏迷症状,连一个男人正常的尊严都顾不上,半跪半趴在地上求饶,但这些人民警察置若罔闻、不管不顾。
伤者家属于9月24日下午3点到郫县公安局督查大队提交举报信,9月28日,郫县公安局通知下午3点半到该局听“9.23事件”调查结果通报。通过对该局提供的视频和调查结果的比对,不难发现两者之间相互矛盾,顾此失彼,漏洞百出,且视频中出现若干警察对受害者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片段,该局督查人员基本无视,信口雌黄,百般狡辩,于是我们有理由相信该县督查大队明显颠倒黑白,歪曲事实,明显偏袒该局涉嫌违法警务人员。9月29日下午,我们又来到郫县公安局,但是我们得到的结果还是大同小异,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包庇自己的下属。
强烈谴责郫县红光派出所丧尽天良的民警··王XX头部严重受伤·送去医院时颅内出血严重但重度昏迷,大血块对侧还有一个小血块,本不应该在重度昏迷的情况下做开颅手术,但医生出于对患者最基本且微小的生命保障的情况下,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做了开颅手术,清理了大血块,并对家属称脑内一小部分的脑髓已经成散装,让所有家属当场痛哭并愤慨,这是何等的毒手才能造成如此严重的创伤,对侧小血块因不敢同时开颅取出,故现在仍在脑内,脾脏的创伤医生说不排除在半月·一月甚至半年后出现出血情况,右肩骨折情况也同样严重,今日还在重症监护室,警察是社会安危的保障,在红光却出现如此猪狗不如的事·一个所长开的小小的夜啤酒店也会遭遇如此的暴行,那再往上的那些··谁还知道会不会更加黑暗,现在此事已经广告于社会,希望大家帮顶,希望社会引起重视,我作为家属,必定对此事一直追踪并更新,希望让广大社会看见现在警匪一家的现实版本!!!!
疑问:
1、目前公安机关所提供的监控视频资料严重缺失,餐馆的正大门就有一部摄像头,为什么没有外面的影像资料?一九五八广场、医院以及派出所内的各类监控录像,包括处警的监控录像,尤其是一九五八广场几乎无任何视频记录,其中的猫腻值得玩味。
2、当警车到达事发地点一九五八广场后,黎X、王XX二人已是血流满面、伤情严重,但这些出警警员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送伤者去医院抢救?为什么放走行凶伤人者?反而是将受害人铐起毒打,而且以一副无赖的嘴脸吼道“连我们哥老官的堂子都敢嘴臭”随后将两名受害人铐往红光派出所,又将其二人押至审讯室进行人身侮辱,林中欧警官强令两位受害人跪下,并亮出警官证(其警号为073282)疯狂叫嚣“我的堂子都敢闹,必须刑拘!”刑事拘留,顾名思义,面对已被打得血流满面跪地求饶的两个年轻人,如此残忍,我们不禁要问,这位警官到底有没有人性?是谁赋予他的权利?竟然可以如此飞扬跋扈,视人权于不顾,视生命如草芥,视警察责任于不顾,视警察荣誉如粪土,情何以堪?法何以容?此等败类不除,家何以安?国何以稳?
3、据受害人回忆警察动手殴打受害者之前询问受害者是哪里人,得知受害者是阿坝州人之后竟然说“阿坝州人更该打”。请调查警务人员为什么要说阿坝州的人该打?难道我们阿坝州的人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吗?他这样是民族歧视。。。难道少数民族在内地就该在内地被歧视、被打吗??我们96万阿坝儿女淳朴善良,积极向上,也是我们这个和谐社会的一份子,为什么该局警务人员说会出这样的话,他的目的和用心到底是什么?
我们认为当时的出警人员无论在行为上还是言语上都存在重大过错,对受害者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以及心理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的伤害。请检察院相关领导给予高度重视,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治安案件,事件背后所潜藏的祸心值得我们深思,警惕。
像这种害群之马不除,民何以安?家何以兴?国何以旺?我们真诚的期待全国各族有良知、有正义感的朋友来关注此事,还我们一片和谐的蓝天。
重症监护的王XX
严X
黎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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