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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造成严重车祸,成渝高速赖皮成精!死不认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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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玩忽职守造成严重车祸,受害人实名控诉
成渝高速赖皮成精!死不认责!

      本该完全封闭的成渝高速中央隔离带存在缺口,车辆可以横穿,造成正常行驶车辆发生严重车祸,如此玩忽职守!如此失职渎职!如此重大安全责任,成渝高速管理者却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2013年9月15日18时40分,一辆正常行驶的红色轿车在成渝高速简阳段,突遇横穿中央隔离带掉头,车身贴有“流动修车补胎”大字的面包车(该车无保险、无赔偿能力),司机紧急避让,致使红色轿车车毁人伤……
     就是这样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责任事故,成都高管处闫处长说自身管理没有问题,不存在责任,由交警按一般交通事故处理。
     试问成渝高速管理者,我交这么贵的过路费,你却没有保障我行车的道路安全,让高速中路中央隔离带居然存在缺口,这不是你的责任?这是赤裸裸的安全责任!强烈谴责想逃避责任的成渝高速管理者,因为你们的过失,造成我发生重大车祸。就是普通公路的下水井盖没有了,造成车祸公路管理方还有责任呢?何况你收费高速!
    受害人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责成高速路管理方正视责任,还社会公众一个安全通行的权益!
受害人张女士18990556070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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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庆期间在高速上,我也看到有好几处中间隔离没有封闭,当时还在想这样好危险,要是车子这里掉头,很容易发生车祸,这就遭了一个

高速管理的肯定要负责

发表于 2013-10-10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高速公路的管理客观上存在不当,能让车辆——不管是不是无保险的以及任何车辆、行人——从没有标记的高速路段中央横穿出来,肯定是管理上的漏洞,而且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至于责任的具体划分,那还得看现场勘验了。 本帖最后由 野道士 于 2013-10-10 12:03 编辑

发表于 2013-10-10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中间可以横穿而且无标记的高速路段,我也看见过多处。对于由于横穿而引发的事故责任归属,欢迎各位参与讨论:handshake 本帖最后由 野道士 于 2013-10-10 12:01 编辑

发表于 2013-10-10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事故,成渝高速的负责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只给我和面包车二方划分责任,应该把高速公路拉进来做三方责任认定!

发表于 2013-10-10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吓人。。。。

发表于 2013-10-10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显然,高速路公司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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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0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高速公路管理方存在管理责任!

发表于 2013-10-10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责任还是管理方

发表于 2013-10-10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车的策略是正确的。必须找高速路公司扯皮。

发表于 2013-10-10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责任还是在面包车上

发表于 2013-10-10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车现在只能找成渝高速赔吧

发表于 2013-10-10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默默的路过。。。。

发表于 2013-10-10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色的是什么车

发表于 2013-10-10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头一回听说高速公路上可以掉头的。这不是让别人死么。
发表于 2013-10-1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懂了,面包车赔不起,所以楼主想让成渝高速担责,让他们赔一点。对吧?  可以,成渝高速也确实有责任

发表于 2013-10-10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速路调头,找死啊

发表于 2013-10-10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面包车肯定不是第一次了!

发表于 2013-10-10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面包车是作死的节奏啊!居然高速路上掉头。
高速公路作为服务方和监管方,隔离带有缺口不及时补上漏洞不说,看照片现场无任何警示标志,个人觉得存在责任。
搜索网上,貌似这种事儿还不止一起,呼吁全国高速做好监管工作,给大家一个安全行车环境。
支持楼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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