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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四川省通江县一住户家中天然气爆炸,天然气公司无设计安装资质,鉴定方及鉴定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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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7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府对天然气管理方面疏于监管,才导致这一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一住户家中发生天然气爆炸,爆炸致用户烧伤面70%以上,烧伤深度达到3度,生命垂危
然而,燃气公司却以一份令人费解的事故鉴定报告为由推卸责任
2013年7月25日上午10时的那一声爆炸,对于家住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北门阳光小区100的程金源来说,绝对是一个噩梦——
妻子向南香烧伤70%以上,烧伤深度达3度,目前仍在重症监护室监护,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大火已致家中资产损失殆尽,使家人无家可归,其年迈的母亲及一双未成年的儿女流离失所;
“7.25”天然气爆炸事故后,县消防大队赶到事故现场扑救,约30分钟,火势得到控制。随即,伤者向南香在重庆西南医院救治,迄今已达2个多月之久,共开支医疗、抢救、护理、差旅等费用160多万元。截至目前,向南香因烧伤面大,深度重,导致综合感染,心、肺等器官出现衰竭,现仍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治疗,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事件发生后,在通江县委、政府及县住建局、安监局等部门协调下,华润燃气公司分两次以借资的方式支付60万元的医疗救助。
   通过 律师调查后发现,通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是于2012年12月28日由通江县新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成立,而通江县新星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并不具有燃气工程设计资质,故该小区燃气工程的设计无相应资质,这应该违反《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八条、《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8条等相关规定。通过调查,该小区燃气工程的施工也不具备相应资质,也没有经过验收,室内外燃气工程设施从来就没有进行检查、维护、检验,也没有向小区居民签发《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更没有进行安全使用督促和指导,及告知提醒“漏气处理”义务。
之后该燃气公司却以一份由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出具的“燃气爆炸事故鉴定报告”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程金源无奈地说,为支付高昂的费用,我及众亲友穷尽了所有,确已无能为力。如果再等不来所需的医疗费用,妻子将面临停药的危险。面对垂危的妻子,无比绝望。
对于这份事故鉴定报告,程金源有着自己的诸多不解和疑问。
程金源说,事发后,相关部门未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本人及亲属因忙于对伤员的抢救而未顾及现场维护。期间,城区成百上千的人群出于各种原因纷纷而至受损室内,不仅造成了现场混乱,而且破坏了第一现场的原始状态,致使面目全非,同时天然气公司、电力公司因对事故现场进行相关服务项目检查,也于7月26日至27日亲临过现场(电力公司还曾将电力设施废品堆放在事故屋内)。7月30日下午,安监局才将事故现场的大门予以查封,时间达六日之久。
在如此的情况下,专家组所进行的勘验、取样现场是被破坏贻尽的现场,其很难甚至不能反映出事故的客观真实性。事发后,因未及时对事故现场实施有效保护,前述人为活动,极其严重地破坏了事故现场的原貌,再加之相关服务部门不期而至的服务缺陷弥补行动,或故意、或不慎、或不经意的制造了假象,从而掩盖了事故真相。专家组在物是人非、真假难辨的事故现场内所进行的勘验、取样行动不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违背了国家关于事故鉴定的基本原则,因此而得出的鉴定意见更不具真实性。
更令程金源不解的是,在他随后委托律师的调查取证中发现,这份“燃气爆炸事故鉴定报告”的鉴定方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竟然不具有燃气爆炸鉴定资质,且存在诸多涉嫌违法违规之处,应属于无效鉴定。
该律师事务所认为,参与鉴定该爆炸事故的专家专业结构不合理。经核实,参与本次鉴定的仅有爆破专业方面的专家,而没有燃气热力方面的鉴定人参与燃气爆炸燃烧鉴定,这是片面的、不全面的和错误的,不符合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立法精神。同时,其证据来源更存在不合法现象。四川安科院不通过委托单位(通江县安监局)擅自、违规收集和采信通江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尤其是燃气阀门打开的照片等资料。因为通江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不是执法部门,且与本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作弊嫌疑很大,影响鉴定的公正。
    程金源说,现在城市的外来人口特别多,外出务工人员也非常多,大多数城市外来人口都是租房居住,定期进行燃气,消防的安全教育,非常有必要。今天是我家因天然气爆炸出现了家破人亡的惨剧,如果现在不整改,不重视,明天又会是谁家来重演同样的凄惨悲剧。
    作为事关人命的天然气工程,通江县的这一家天然气公司竟敢在不具有燃气工程设计资质的情况下就安装施工,政府监管部门是如何管理的?事故发生后,鉴定方面竟然也不具有燃气爆炸鉴定资质,且存在诸多涉嫌违法违规之处。这一个个乱象,暴露出通江县政府在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存在重大漏洞!我们希望,通江县政府认真调查这一起爆炸事故,维护受害者向南香的合法权益,不要让受害者流泪流血还得承担上百万的巨额医疗费。谁导致这场惨剧的发生谁就得为这起事故埋单,幷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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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监管不力,公司弄虚作假,草菅人命,一群人渣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7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SCSBZSTJX 发表于 2013-10-17 1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政府监管不力,公司弄虚作假,草菅人命,一群人渣

希望严查
kft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17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好好管理一下了啊!

发表于 2013-10-17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kft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1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好好管理一下了啊!
发表于 2013-10-17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草菅人命
发表于 2013-10-17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委,政府,安监局,住建局,都是做什么的?难道是吃草的,连一个小小的燃气公司都管理不了,为什么不追查责任,从根源解决问题。求公正

发表于 2013-10-17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崽儿他爸 发表于 2013-10-17 17: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通江县委,政府,安监局,住建局,都是做什么的?难道是吃草的,连一个小小的燃气公司都管理不了,为什么不 ...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四川省通江县一住户家中天然气爆炸,天然气公司无安装设计资质,鉴定方及鉴定人···”的回复
SCSBZSTJX网友:
你好!
现对你2013年10月17日所发“四川省通江县一住户家中天然气爆炸,天然气公司无安装设计资质,鉴定方及鉴定人···”一帖回复如下:
1. 2013年7月25日上午10时02分,通江县诺江镇红军北路阳光100小区A—203室发生天然气爆炸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县安监局、华润燃气公司相关人员闻讯迅速赶赴现场救援、灭火,控制事态,及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消防大队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和现场照片拍摄工作。后县消防大队认为该事故属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将该案移交我局。我局立即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家鉴定,展开事故调查,协调解决医疗费用。
3. 参照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县安监局及时委托有关方面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参加专家具有相关资质。
4.伤者方提出的有关鉴定疑点,我局已与技术鉴定专家组取得联系,将对其作出答复。
SCSBZSTJX网友,感谢你对通江县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力做好伤者救治相关协调工作,努力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感谢你对伤者向南香的关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让该事件得到尽快处理,让伤者早日康复。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7日

发表于 2013-10-17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崽儿他爸 发表于 2013-10-17 17: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通江县委,政府,安监局,住建局,都是做什么的?难道是吃草的,连一个小小的燃气公司都管理不了,为什么不 ...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四川省通江县一住户家中天然气爆炸,天然气公司无安装设计资质,鉴定方及鉴定人···”的回复
SCSBZSTJX网友:
你好!
现对你2013年10月17日所发“四川省通江县一住户家中天然气爆炸,天然气公司无安装设计资质,鉴定方及鉴定人···”一帖回复如下:
1. 2013年7月25日上午10时02分,通江县诺江镇红军北路阳光100小区A—203室发生天然气爆炸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县安监局、华润燃气公司相关人员闻讯迅速赶赴现场救援、灭火,控制事态,及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消防大队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和现场照片拍摄工作。后县消防大队认为该事故属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将该案移交我局。我局立即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家鉴定,展开事故调查,协调解决医疗费用。
3. 参照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县安监局及时委托有关方面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参加专家具有相关资质。
4.伤者方提出的有关鉴定疑点,我局已与技术鉴定专家组取得联系,将对其作出答复。
SCSBZSTJX网友,感谢你对通江县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力做好伤者救治相关协调工作,努力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感谢你对伤者向南香的关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让该事件得到尽快处理,让伤者早日康复。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7日

发表于 2013-10-17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崽儿他爸 发表于 2013-10-17 17: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通江县委,政府,安监局,住建局,都是做什么的?难道是吃草的,连一个小小的燃气公司都管理不了,为什么不 ...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四川省通江县一住户家中天然气爆炸,天然气公司无安装设计资质,鉴定方及鉴定人•••”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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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现对你2013年10月17日所发“四川省通江县一住户家中天然气爆炸,天然气公司无安装设计资质,鉴定方及鉴定人•••”一帖回复如下:
1. 2013年7月25日上午10时02分,通江县诺江镇红军北路阳光100小区A—203室发生天然气爆炸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县安监局、华润燃气公司相关人员闻讯迅速赶赴现场救援、灭火,控制事态,及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消防大队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和现场照片拍摄工作。后县消防大队认为该事故属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将该案移交我局。我局立即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家鉴定,展开事故调查,协调解决医疗费用。
3. 参照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县安监局及时委托有关方面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参加专家具有相关资质。
4.伤者方提出的有关鉴定疑点,我局已与技术鉴定专家组取得联系,将对其作出答复。
SCSBZSTJX网友,感谢你对通江县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力做好伤者救治相关协调工作,努力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感谢你对伤者向南香的关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让该事件得到尽快处理,让伤者早日康复。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7日


发表于 2013-10-17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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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7月25日上午10时02分,通江县诺江镇红军北路阳光100小区A—203室发生天然气爆炸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县安监局、华润燃气公司相关人员闻讯迅速赶赴现场救援、灭火,控制事态,及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消防大队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和现场照片拍摄工作。后县消防大队认为该事故属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将该案移交我局。我局立即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家鉴定,展开事故调查,协调解决医疗费用。
3. 参照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县安监局及时委托有关方面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参加专家具有相关资质。
4.伤者方提出的有关鉴定疑点,我局已与技术鉴定专家组取得联系,将对其作出答复。
SCSBZSTJX网友,感谢你对通江县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力做好伤者救治相关协调工作,努力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感谢你对伤者向南香的关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让该事件得到尽快处理,让伤者早日康复。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7日
发表于 2013-10-17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通江安监局的回复一派胡言,火灾导致整个家庭一片纸都不留,楼上住户也不同程度受损,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燃气爆炸时,除了消防在着火后三十分钟赶到现场,其他没有一个部门去,救火如救命,水火最无情,一群拿着人民的俸禄,不为人民办事的人
发表于 2013-10-17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希望有关部门出面给个说法,而不是一家之说

发表于 2013-10-17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鉴定报告的公正性、真实性明显存在问题,如果某单位、某公司、某领导、某人出于自保,略出薄金,完全可以弄到一份如此非正规的鉴定报告,糊弄人吗???

安监局的回答,四个字:“苍白无力”,毫无立场,只想息事宁人。

通江建筑方面偷工减料的事见得多了,燃气这类涉及民生安全的工程,居然会有如此纰漏存在,令人汗颜。当真是天高皇帝远,任尔等跋扈??
发表于 2013-10-17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是他们的兄弟姊妹烧成这样,这群王八蛋还能够这样心平气和的找种种理由解释吗?

发表于 2013-10-17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拿着百姓血汗钱,却不为百姓办实事的人渣。

发表于 2013-10-17 1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对楼主的遭遇深表同情,也盼早日恢复健康;其他我不懂,但是着火那天我在现场至少半小时,根本不是楼主所谓的成百上千人围观,除开一些消费人员在灭火以外,根本没几个人围观,同时还拉了警戒线,车辆禁止同行。稀稀拉拉几个人。哪个不顾个人安危,往火坑跑?

发表于 2013-10-17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和天然气公司要点脸吗  简直丢脸丢分
发表于 2013-10-17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们这么不要脸 下岗回家种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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