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四川省通江县一住户家中天然气爆炸,天然气公司无安装设计资质,鉴定方及鉴定人•••”的回复
SCSBZSTJX网友:
你好!
现对你2013年10月17日所发“四川省通江县一住户家中天然气爆炸,天然气公司无安装设计资质,鉴定方及鉴定人•••”一帖回复如下:
1. 2013年7月25日上午10时02分,通江县诺江镇红军北路阳光100小区A—203室发生天然气爆炸燃烧事故。事故发生后,消防官兵、公安干警、县安监局、华润燃气公司相关人员闻讯迅速赶赴现场救援、灭火,控制事态,及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消防大队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和现场照片拍摄工作。后县消防大队认为该事故属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将该案移交我局。我局立即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家鉴定,展开事故调查,协调解决医疗费用。
3. 参照事故调查有关规定,县安监局及时委托有关方面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参加专家具有相关资质。
4.伤者方提出的有关鉴定疑点,我局已与技术鉴定专家组取得联系,将对其作出答复。
SCSBZSTJX网友,感谢你对通江县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竭力做好伤者救治相关协调工作,努力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感谢你对伤者向南香的关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让该事件得到尽快处理,让伤者早日康复。
通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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