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楼助长”为了啥? 昨日市民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18837996211)反映,孟津县东苑小区1号楼原本应该建12层的楼房却建了19层,严重影响其他楼房的采光,而1号楼12层以上的业主由于加盖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没有手续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当地规划局回应称该建筑违规,开发商却称“这是县里商量过的,上面会有办法解决。” (10月16日《河南商报》) 以近乎游戏的姿态增长大楼高度,且公然于会上一致通过,如非白纸黑字,这样一则报道更像讽刺小品中的一幕。 为了增加楼层的高度,他们尽以组织决定增长大楼高度方式进行,最后在众人致力的定然是一致附和,是群体的契合与认可,而这样的论证理由公众已见得太多:如节省土地资源,创新城市高度,拓展城市空间,展现城市形象和经济实力等。 看似合理合法,实质动议本就违规,为何人人心知肚明,却可以于会上堂皇通过?并可以通过后续系列变更,让原本不合法的建筑变得合法:“大楼不可能永远违规,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这是县里商量过的,上面总会有办法。” 官员意志作祟是一方面,建筑规划设计本是一门独立的科学,为何在建设之初,不提出合理的建议?如提出领导或许会改变初衷。 归根结底还是心理作祟:注重了“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而莫视了高层建筑在城市设计中的产生、特点以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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