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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刚

沈阳10岁男孩遭母亲男友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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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2:20
凌迟处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2:27
以其人之道!下她的双手!拿去当着他的面喂狗!

发表于 2013-10-23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评论后一条社会新闻《男子为10岁女儿洗澡被夺抚养权,抵抗警方遭击毙》的:警察暴力击毙父亲,单亲孩子这下变成孤儿了,有必要么???而且这个孩子的心理创伤不会没有,反而要背负一辈子:因为她会永远记得,自己不小心说了“父亲帮她洗澡”,结果父亲在她眼前被击毙!!!除非她没有良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2:45
真它妈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2:45
真它妈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2:48
连猪狗不如的,怎么就变成人了?应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3:19
真不知这畜牲当时是怎么想的?怎么下得了手?大人间的对错,却让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来承担。常常看到那些小孩受到这样那样的伤害,谁来保护他们?法律应该加大对凶手惩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4:32
这个男人打下地狱,辈辈变猪,狗,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5:14
杀他不好,还是让他一辈去吃免费的午餐,让那里边的人好好慢慢慢慢的收拾他。生不如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5:15
按现行法律规定,估计不会判凶手死刑。建议刑法应针对作案手段极端残忍、灭绝人性而又未致受害人死亡的故意伤害行为作特别规定:可处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5:17
监护权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6:10
这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该千刀万剐!杀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9:31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我国至今没有保持护离婚家庭孩子的法律。国家的悲哀!离婚应缴纳高额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给国家,子女由国家统一抚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19:57
应该以牙还牙把他的手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21:02
做母亲就要看好小孩子,要保护孩子
:kiss: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21:19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21:24
把你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一点火烧

慢慢慢慢慢慢慢慢火烧
:o:@:@:@:@:@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21:39
你妈的龟儿子,吃屎长大,简直不配当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21:44
你妈的龟儿子,吃屎长大,简直不配当人。:curse:。他妈也是干啥子去了呀!太没良心了,这种人杀了他就是污辱了枪;埋在地下就是污辱了土地: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0-23 23:46
把他扔海里再捞起来再砍手砍脚拿去煮然后喂狗再绞死,王11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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