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3年实名举报"官商勾结"无果 知名网友发帖被仁寿警方拘留
2013-10-25 11:3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眉山10月24日讯(记者 刘清华 郑丽霞)10月23日,眉山知名网友“红叶有泪”因涉嫌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仁寿县公安局从家中带走,并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红叶有泪”真名谭寿康,是眉山比较活跃的知名网民之一,此前曾历时三年之久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并在网络上实名举报“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等内容。
当事人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
四川新闻网记者24日一早赶往仁寿县了解情况,根据谭寿康妻子提供的仁寿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书,记者了解到,10月23日晚20时54分警方带走了当事人,行政处罚书认为:对“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没有任何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谭寿康在自己家中以“苍凉人生”的网名在某论坛将自己主观猜测的情况发布为标题为“实名举报四川眉山相关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后续)”的帖子,故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该帖先后被多家网站转载和多名网民点击。警方依据《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谭寿康行政拘留十日。
10月23日,仁寿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传唤网友“红叶有泪”,要求其在当日15时前到文林派出所接受讯问。网名“红叶有泪”的当事人谭寿康在警方认为散布谣言不成立而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其家属曾劝过“红叶有泪”不要与政府“作对”。
三年反映某楼盘“违规”无果
谭寿康在帖子中称,自2010年11月起,仁寿县新南街正通巷的谭佰军(谭寿康之父)等数名居民多次以口头、书面、网络问政的方式向当地政府反映“新南街‘欧洲印象’电梯公寓工程违规修建,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情。据谭寿康介绍,谭佰军在多次向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信访办反映情况的数月时间里,“各部门全部像驴推磨一样推来推去,没有任何领导正面回复过一个字。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谭佰军能力真强,居然同时在几个单位上班。”
谭寿康反映说,在3年时间里,谭佰军等居民的奔波非但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甚至期间还遭受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恶语威胁。4月15日谭佰军还曾在施工现场因遭受“不明身份人员”推搡导致其不胜重力倒地昏迷。
无奈之下,今年4月中旬开始,谭寿康便以网友身份以“诉求书”的方式将情况发布到网络请求社会各界关注。相继发帖有:《眉山市仁寿县官商勾结民不聊生!黑恶势力胡作非为!》、《官商互利!鱼肉百姓!黑恶势力横行!四川相关部门不作为》、《实名举报四川眉山相关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以及后续等帖子。
10月23日,仁寿县公安局便传唤发帖当事人谭寿康,并于当日将谭寿康从家中带走,作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
仁寿县回应:帖文反映内容失真
针对网友“红叶有泪”谭寿康发帖实名举报“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被拘一事,仁寿县委宣传部24日作出通报。这份署名为“仁寿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稿”的通报认为,谭寿康(网名“红叶-有泪、”“苍凉人生”)所反映的政府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等内容帖子被多家网站转载和大量网民点击、跟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针对帖子中反映的问题,仁寿县有关部门专门进行了调查:帖文反映内容失真。
通报还称,谭寿康以其父谭佰军的名义多次通过网络发布“政府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胡作非为”的帖子,均系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仁寿县公安局于2013年10月23日对谭寿康故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据记者了解,网名“红叶有泪”所发帖的内容早在3年前就开始发帖,为什么到现在才认定为失真;发帖内容里写到相关政府也多次协调,为什么一直没有结果?为什么是多次协调后,其中协调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是谣言还需要协调?本网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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