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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跳坝坝的垃圾婆娘被泼屎了,德阳的大妈些要小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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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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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广场上,一群人正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却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记者调查后得知,原来是楼上的住户不堪噪音的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在前晚采取此举泄愤。

  事发汉口中央嘉园小区。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时,几名保洁人员正在2号和3号楼间的小广场上清理污秽。

  55岁的熊桃元女士是小区的住户,也是广场舞的领舞。她和其他20多名老姐妹每天晚上都在这里跳舞,已经有2个多月时间了。
  前晚7点30分,熊女士等人按惯例来到广场跳舞。还没跳到半个小时,众人突然感到有东西从临近的2号楼上飘洒下来,不少人都被撒了个满头满身。等到反应过来,众人发现,泼下的竟然是大便!

  “真是把我们气死了,哪儿还有心情跳舞。”事发后,不幸“中招”者只得回家洗澡更衣。还有人气急之下,不仅对着楼上大声叫骂,还索性将播放器音量开到最大,对着2栋楼大放特放起来。直到晚上9点,在物业人员的调解下,众人才逐渐散去。
  昨天上午,熊女士找到小区物业,要求对方找出“肇事者”,给她们一个说法。

  双方矛盾由来已久

  在采访中,熊女士向记者坦言,她们与2号楼业主们的矛盾已经持续了1个多月。由于嫌她们噪音扰民,楼上住户曾投掷过硬币、碎石,双方还发生过口角,但用大粪作“武器”还是第一次。
  2号楼的住户们曾提出,楼下的噪音不仅影响休息,还严重干扰了孩子的学习,因此希望大家转移到小区外的空地上活动,或者在跳舞时不要开音乐。

  对于此要求,熊女士等人并不接受。“我们都是老年人,就想一块热闹一下,也能锻炼身体。如果不让放音乐,跳着还有什么意思。”而说到转移地点,熊女士也连连摇头:“外面又是人又是车,哪里有小区里环境好。我们也是业主,凭什么不能在这里活动?”
  熊女士同时承认,她们之前的音量确实有点大,但已经在物业人员的提醒下调小了。“我们的活动都不会持续到特别晚。如果实在是嫌吵,可以让孩子换个房间学习,或者自己装个隔音玻璃嘛。”

  物业公司两头为难

  说起此事,物业公司的孙经理一肚子苦水。他告诉记者,从自己任职以来,已经接到过近20起2号楼住户对噪音的投诉。物业方面一直在从中进行协调,还在小区里张贴过“温馨提示”,但却收效甚微。

  孙经理告诉记者,2号楼上共有72户业主,主要投诉都集中在广场一侧的中低层。他也曾在放音乐时进行过实地查看,“一直到12楼都能听见声音”。

  “如果用仪器来测,不一定能达到噪音的级别,但肯定是对部分住户有干扰。”孙经理还提到,2栋有两户住户由于不堪其扰,已经在前不久搬离。“一家住着两个老人,一家有孕妇。”

  孙经理表示,物业公司属于服务单位,并不具备执法权。由于无法劝服熊女士等人,物业公司只能经常安排保安人员现场值守,一方面提醒熊女士等人注意音量,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矛盾激化。

  “两边都是业主,我们夹在中间也很为难。”孙经理无奈地表示,目前他们已经请顺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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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阳跳坝坝舞的大妈些注意了,音量放小心哦,免得引起公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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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25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些恶心啊

发表于 2013-10-2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笑的太不厚道了

发表于 2013-10-2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的稍稍过分了,不过那些大妈也是的,不听劝

发表于 2013-10-26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曾颖:大妈跳舞被泼粪 没有自重哪来的尊重 ?

直隶巴人
    小区广场上,一群人正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却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记者调查后得知,原来是楼上的住户不堪噪音的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在前晚采取此举泄愤。(汉网-武汉晚报10月25日)
    老年人在小区跳广场舞,却遭业主泼粪,这的确有点过激了。但被泼了粪便的这些大妈们却没得到网民的同情,大多数网民却用了“活该”二字,有的甚至用了更难听的字眼。我想如果不是业主被逼急了,谁愿意去倒腾臭不可闻的粪便。
    这些大妈在小区广场上跳舞已有一个多月,业主提过意见,找过物业,投掷过硬币、碎石,双方还发生过口角,但这些大妈依然我行我素,直至发生泼粪事件,究竟该怨谁?这些受了委屈的大妈们可否想过别人的感受,可否尝过被噪音折磨的滋味?每个人都是业主,都有在小区广场活动的自由,但前提是不能扰民。试想每天晚上有人跳舞,早晨有人放鞭炮,半夜有人让狗叫……那么还有安宁的时刻吗?你扰我、我扰你,大家互害,最后每个人都是受害者。
    小区广场属于公共空间,公共场合就要讲公共道德与公共责任,即便是老人也没有“豁免权”。不知什么时候老年人兴起了跳广场舞,娱乐健身是一项好活动,但假如你的娱乐健康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岂不太自私无德。尊重老人是一个文明社会该提倡尊崇的,但老年人也应该德高望重,以自己的行为来为年轻人做榜样,如今一些老年人却倚老卖老,倒地讹人,公交上为争座骂人打人,跳广场舞扰民……明明自己有违公德,却振振有词,就像这起事件中的领舞人所说:“如果实在是嫌吵,可以让孩子换个房间学习,或者自己装个隔音玻璃嘛”,看看人性的自私与丑陋暴露无遗。
    其实这样的矛盾不是无法解决,只要跳舞的大妈把音响调低,或去外边的公园或广场去跳,自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矛盾了。眼下社会普遍缺少人与人之间发自内心的相互尊重,只想人人为我,而不想我为人人,试想没有自重哪来的被尊重?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得先尊重他人,每一份尊重都是自重,这才是社会生活的温度。也因此自私的娱乐必遭人唾弃,带有温度的娱乐才值得尊重。
    费孝通曾说“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人不一定要有多么高尚的觉悟,不一定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但任何人不能丢掉人性中的那点温暖与善良,唯有如此才能彼此生活的愉悦。
发表于 2013-10-26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只要不太晚,都能接受,老年人多锻炼身体才健康嘛
发表于 2013-10-26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

发表于 2013-10-27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啊,这个怎能这样,就算再不对,也不能采取这样的方式吧

发表于 2013-10-27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大妈在美国公园跳舞被抓到警局接受处罚。在国外,一切娱乐活动都是以不扰民为大前提。可在中国就成了合理现象,哎,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差别实在是太大呀!: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0-27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娱乐是好事,扰民就不对了。

发表于 2013-10-31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德阳开发区某小区 曾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许多住户要求业主委员会 组织在小区中央的大坝子跳舞,这时有一家人出来反对。大家都说,少数应该服从多数。-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多数原则”。
    但是世界上还有一种“少数原则”,即:当多数对少数的侵犯视而不见,多数和少数将同时受难。
    有一个“寓言”,可以加深对此的理解:
    从前,一个村子里生活着十户人家,大家想要修一条路,结果发现,这条路要穿过某户人家的房子,是最便捷、最省钱的路线。如果这时采取“民主”决定的原则,让大家投票,恐怕会以9比1的绝对多数通过拆房的决定。但是,事情还远没有结束:如果明天村里要发展村办企业,又发现另外一家的所在地最适合盖工厂,要是再投票的话,恐怕这家的房子也不保了。如此下去,没有一家的命运不受到“多数”的威胁,虽然他们每一家在大多数问题上都是这个“多数”的组成部分。
    这时,我们应该服从多数?还是应该服从少数?

发表于 2013-10-31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与一个英国人一同乘车,车上响起了‘东北二人转’,声音很大,也很粗俗。我问同行的他:在你们国家,允许这种噪音吗?他告诉我:有的交通工具安装了耳塞,谁想听就自己听,不会影响别人。我又问:要是没有安装耳塞,可以放音乐吗?他说:不允许。”

发表于 2013-10-3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被泼 早上7点多 中午12点半 晚上9.10点钟就开始了,锻炼身体理解,但是有没有考虑周围的人嘛,好心劝告一下,还理直气壮的说关你屁事,老人应该尊重,但是倚老卖老就是自找麻烦啊 希望大家相互理解

发表于 2013-11-7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京报:#快评#【广场舞该怎么跳?】继武汉跳广场舞遭泼粪后,北京又现鸣枪放狗泄愤的举动。最近,由广场舞引发的争端频现,离民宅近,声音大是主因。阿姨们图个娱乐身心,住户也需要清静安宁。目前,多省市开始借鉴新加坡“邻里中心”模式,规划社区活动空间,值得鼓励。这“舞”该怎么跳?管理者还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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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1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京報:國外為何沒有“廣場舞”

  時間:2013-11-09

  近來,廣場舞成為爭議焦點。在國內,有“潑糞”、“扔水彈”、“開槍放藏獒”新聞,在網絡平臺引來兩極分化的喧囂;在境外,紐約等地警察強行禁止旅美“中國大媽”跳廣場舞,也曾引發網絡“越洋圍觀”。

  在媒體和網絡平臺上,同情“中國大媽”,支持廣場舞的聲音是少數,而認為廣場舞擾民、制造噪聲,影響自己生活,破壞周邊環境秩序者是多數。

  然而《新京報》的問卷調查顯示,認為廣場舞有可取之處的人,並不在少數。

  當今社會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許多都市中老年人苦于子女忙碌、交際圈狹窄,文娛生活單調,渴望通過參加公眾性活動,調劑身心,拓展交際,而廣場舞參加人數多,入門門檻低,又無需什麼費用,是許多整日困于“鋼筋森林”中的老年人喜愛、甚至依賴的社交活動和娛樂、鍛煉方式,歡迎者、參與者很多,是完全正常的。

  從問卷調查可知,受訪者真正反對、反感的並非廣場舞本身,而是與其相伴的噪音等“副產品”。

  在國外,許多公眾娛樂活動,其產生的噪音、聲光電等效應不亞于廣場舞,甚至遠在廣場舞之上,如在加拿大溫哥華,每逢周末,一些公共場所都會舉辦街頭、廣場音樂會,有些音樂會因是搖滾、重金屬風格,臺上臺下,歌聲、樂器聲、呼喊跺腳聲連綿呼應,說是“地動山搖”也不算過分。

  然而所有這些在公共場合舉行的活動,都有嚴格的約束和限制。在溫哥華,什麼樣的場地允許舉辦什麼類型的公眾活動,是有嚴格限制的,離居民區較近的場所,噪音較大、聚集人數較多的活動,會被明確列入禁止范疇,而那些允許舉行這類集會、活動的場所,則通常處在人煙稀少、不會擾民的地方。

  在居民區范圍內或附近,別說搖滾樂、廣場舞之類“大動作”,就是露天高聲播放音樂,被投訴或報警後也會受到嚴肅處理;居民區內,晚上超過9點,住宅內的音樂聲或音響聲都要調低,否則一旦被舉報,警察也會上門的。

  對于居民區內的噪音或集會擾民,國外許多地方採取的是“零容忍”政策,即社區內固定業主只要有一戶反對便禁止(筆者家附近一個社區,就曾因一家業主以“噪音擾民”為由反對,“一票否決”了一座申辦中的托兒所),新京報調查數據中,認為廣場舞“聲音大、擾民”的意見多達近五成,倘這是發生在加拿大某社區的調查,且參與者都是社區業主,廣場舞是斷乎跳不成的。

  廣場舞本身的存廢不是關鍵,不擾民才是關鍵。有關方面首先應制定明確、嚴格規則,對廣場舞的“準入”實行一定地域范圍內的“業主一票否決制”,其次,也應為廣大廣場舞愛好者提供適宜的、不致擾民的場所。當然,更重要的是關心中老年人文化生活,提供豐富多彩、經濟適宜的文娛、體育活動選擇,有了充實多樣的文化生活,“中國大媽”們大約也不是非跳廣場舞不可的。陶短房

  

发表于 2013-11-11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京報:國外為何沒有“廣場舞”

  時間:2013-11-09

  近來,廣場舞成為爭議焦點。在國內,有“潑糞”、“扔水彈”、“開槍放藏獒”新聞,在網絡平臺引來兩極分化的喧囂;在境外,紐約等地警察強行禁止旅美“中國大媽”跳廣場舞,也曾引發網絡“越洋圍觀”。

  在媒體和網絡平臺上,同情“中國大媽”,支持廣場舞的聲音是少數,而認為廣場舞擾民、制造噪聲,影響自己生活,破壞周邊環境秩序者是多數。

  然而《新京報》的問卷調查顯示,認為廣場舞有可取之處的人,並不在少數。

  當今社會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許多都市中老年人苦于子女忙碌、交際圈狹窄,文娛生活單調,渴望通過參加公眾性活動,調劑身心,拓展交際,而廣場舞參加人數多,入門門檻低,又無需什麼費用,是許多整日困于“鋼筋森林”中的老年人喜愛、甚至依賴的社交活動和娛樂、鍛煉方式,歡迎者、參與者很多,是完全正常的。

  從問卷調查可知,受訪者真正反對、反感的並非廣場舞本身,而是與其相伴的噪音等“副產品”。

  在國外,許多公眾娛樂活動,其產生的噪音、聲光電等效應不亞于廣場舞,甚至遠在廣場舞之上,如在加拿大溫哥華,每逢周末,一些公共場所都會舉辦街頭、廣場音樂會,有些音樂會因是搖滾、重金屬風格,臺上臺下,歌聲、樂器聲、呼喊跺腳聲連綿呼應,說是“地動山搖”也不算過分。

  然而所有這些在公共場合舉行的活動,都有嚴格的約束和限制。在溫哥華,什麼樣的場地允許舉辦什麼類型的公眾活動,是有嚴格限制的,離居民區較近的場所,噪音較大、聚集人數較多的活動,會被明確列入禁止范疇,而那些允許舉行這類集會、活動的場所,則通常處在人煙稀少、不會擾民的地方。

  在居民區范圍內或附近,別說搖滾樂、廣場舞之類“大動作”,就是露天高聲播放音樂,被投訴或報警後也會受到嚴肅處理;居民區內,晚上超過9點,住宅內的音樂聲或音響聲都要調低,否則一旦被舉報,警察也會上門的。

  對于居民區內的噪音或集會擾民,國外許多地方採取的是“零容忍”政策,即社區內固定業主只要有一戶反對便禁止(筆者家附近一個社區,就曾因一家業主以“噪音擾民”為由反對,“一票否決”了一座申辦中的托兒所),新京報調查數據中,認為廣場舞“聲音大、擾民”的意見多達近五成,倘這是發生在加拿大某社區的調查,且參與者都是社區業主,廣場舞是斷乎跳不成的。

  廣場舞本身的存廢不是關鍵,不擾民才是關鍵。有關方面首先應制定明確、嚴格規則,對廣場舞的“準入”實行一定地域范圍內的“業主一票否決制”,其次,也應為廣大廣場舞愛好者提供適宜的、不致擾民的場所。當然,更重要的是關心中老年人文化生活,提供豐富多彩、經濟適宜的文娛、體育活動選擇,有了充實多樣的文化生活,“中國大媽”們大約也不是非跳廣場舞不可的。陶短房

   本帖最后由 33号草民 于 2013-11-12 00:33 编辑

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11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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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33号草民 于 2013-11-12 00:39 编辑

发表于 2013-11-12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妈些才不得怕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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