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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了身份证遭女友抛弃,谁该为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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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4 17:17 | |阅读模式
天清云淡



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黄庭乡村民聂林因其户口簿上登记的姓名与第一代身份证不一样,导致其成了一个没有身份证的人,不仅无法买车票出行,甚至无法登记结婚,相恋多年的女友也因此离他而去。(来源11月14日新华网)

按说,户口簿与第一代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出现错误,只需找到问题所在,再重新办理即可。但聂林从2011年开始,在已到村社和乡上开了很多相关证明的情况下,或是返乡,或是委托他人先后数十次到公安机关要求改回原有姓名,最后还是办不好,到底谁该为此“买单”呢?

经记者前往达川区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室张主任处调查得知,未能更改名字的原因在于该处不敢擅作主张,害怕聂林是漂白身份,将问题闹大,进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最后,张主任表示到底如何处理,还要请示上级研究。

请示上级,初看起来似乎没什么问题,但关键在于请示了2年时间,都没能有结果?由此可知,之所以未能办下改名事宜,其实质还是在于少数干部做官当老爷当惯了,不关心群众疾苦,遇事不负责任,身上官僚之气太盛所致。因为害怕问题闹大,而不敢主动作为;因为需要请示上级,就将问题上交,从此不管不顾,如此作为怎能为群众服好务!

俗话说的好,“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如果不能紧密联系群众,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群众排忧解难,那还真不如回家“卖红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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