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捞点钱,90后男生小丁和朋友阿文导演了一场“戏”。 “戏”演完了,他和他的小伙伴们也栽进了监狱。 小丁乐山人,20岁,小学毕业就辍学在家。 阿文乐山人,39岁,初中文化。10多年前,他曾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今年2月18日,刚过完生日的小丁囊中羞涩,便找到朋友阿文商量如何找钱。在苦想一番后,小丁想起了在乐山城区开修车店的宋老板,宋老板的生意不错,和他也算熟识。 仔细琢磨后,小丁决定把捞钱的目标锁定到宋老板身上,阿文立即响应。 之后,一场色诱抢劫宋老板的戏,快速地在两人的脑子里“生根发芽”。 当天,两人一同到乐山城区某KTV,找了个年轻女子婷婷,婷婷长相清秀。 小丁告诉婷婷,晚上要在包厢内招待朋友,要她多劝朋友喝酒,并要自称是阿文的侄女儿。 “女演员”找好后,小丁和阿文两人邀约宋老板于当晚到KTV唱歌。 包厢里,众人把酒言欢,婷婷等人一直劝宋老板喝酒,宋老板喝得醉醺醺的。 唱完歌后,在阿文的示意下,婷婷将宋老板骗到了乐山城区某酒店开房,等婷婷离开房间后,在酒店外的小丁、阿文又找来另外两位朋友,进入酒店房间。 一伙人以宋老板欺负了阿文的“侄女”婷婷为由,采用殴打、威胁方式要求宋老板出钱赔偿。 看着眼前的阵仗,惊吓中的宋老板,只好同意拿出5000元了事。 之后,阿文又安排两个朋友挟持宋老板,到银行提款机上取款5000元。 5000元到了阿文手上,他把部分钱分配给了参与行动的人。 近日,乐山市中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小丁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阿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婷婷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案子中另外两个同伙犯抢劫罪,一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4000元;一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宣告缓刑二年,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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