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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绿色巴山

[本地新闻] 十分感谢达川公安为爱心沉冤,强烈建议表彰达州爱心三少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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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0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腐败与司法腐败勾结,老百姓就死无葬身之地。

发表于 2013-12-1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人撞伤索赔不成还被拘留,这世道老百姓生无安居死无葬地。:@

发表于 2013-12-1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是敢说司法没有腐败,我就敢建议取消反司法腐败。

发表于 2013-12-2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的性质用流行语表述是媒体腐败和司法腐败,用通俗语说很简单,就是欺负人!人多欺人少,权民欺屁民。
这反映出一个地区的社会风气,官风导引民风。

发表于 2013-12-2 18: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事情真相,则民风回归纯朴;坚持错误,则世风败落。
扑灭诚实,鼓励欺诈,以道德名义行无德之举,楼主当深思。

发表于 2013-12-2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色巴山:老太婆现在死不承认,说要找到被撞的证据,相信公安仍在继续调查

楼主使用“老太婆”表述老太太,其感情倾向流露无遗。如果认为他公正,那是没有头脑。
如果不公正,就会善恶颠倒,没有是非。

发表于 2013-12-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善良的老太太表述为“老太婆”,以强权者姿态强迫受害老太太“低头认罪”,太恐怖了。

发表于 2013-12-2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逻辑学是去伪存真的学问,警察对此是专长,所有警察都该知道证言是制造冤假错案的最便利条件。但在本案中,警察采信甚至直接参与制造虚假证言,全部以“证言”定案,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是故意制造假案。当事人老婆婆不需要寻找证明自己被小孩撞倒的证人(证人不是必须的)就可以推翻警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她自己就是证据,司法所的调解就是证据,这才是符合逻辑的证据,是必须首先采纳的证据,是比后来那些来路不明的“证言”更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世界上最难证明的事物是“证言”,最难推翻的事物也是“证言”,那就撇开“证言”,还世界清明纯净。

发表于 2013-12-2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未经证实信息:小孩的舅舅是记者。如果情况属实,该“舅舅”主谋或参与策划冤案,新闻主管部门应立即吊销其记者资格。
除非其主动承认错误并纠正。

发表于 2013-12-5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觉悟洲的强烈抨击,楼主、记者、小孩家长、证人和警察一干人等全部保持缄默,步调一致组织严密。
把肇事撞人美化成见义勇为“做好事”,这是一个恶毒的阴谋,毫无疑问。

发表于 2013-12-9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是证人,楼主就是证人,他证明了某些人道德沦丧。

发表于 2013-12-10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三个无辜的小孩

发表于 2013-12-21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绿色巴山]朋友,你是当事人.见证人.目击者吗?如果不是,你凭什么断定老太太是“被人撞伤”的?你知道啥叫“五十步笑百步”吗?你这样谴责楼主你自己和楼主有什么区别?我只能说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楼主依据的是官方证据,而你呢?[/quote]

绿色巴山,你无知就认为别人也无知,所以才敢嚣张地指鹿为马。其实你并非不知道真相,是别有用心。
不要以“官方证据”再次试图欺压人民,证据无官方民方区分,只有真证假证区别。
因为你的“证据”站不住脚,所以才需要冠以“官方”称号以图强行腐败。
“官方证据”,这是一个无耻的称号。。。

发表于 2013-12-21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二流子:说话做事,最好不好意气用事,随意伤人,真的。网络虽是虚拟的,有时看看一个人的所有帖文,不难看出一个人的倾向和一贯主张,这没有害处,至少不会伤及无辜。】

伤人?想过老太太一家受的痛苦和冤屈吗?
还有更多人的冤屈,看到却保持沉默是没有良心。

发表于 2013-12-22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色巴山:本人查证你这个马甲是2013.11.28 14:38注册的,你共发了3个主题帖全是为老太太鸣不平的,也就是说是专为此事而注册,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你将指责老太太或者反对老太太的都说成一干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是谁了,有意思吗  】

对,我注册就是为了帮老太太讨还公道,还社会公理正义。
警察、记者、家长、“证人”确实是相互勾结的一干人等,你不能排除嫌疑。
其他支持小孩方的网友未参与制造冤案,是认识问题,觉悟洲决不可能混淆问题性质。

你这么肯定知道觉悟洲是谁,请你说明清楚一点:觉悟洲是谁?
如果你判断错误,请公开道歉。

你的智力很差,这是科学判断。

发表于 2013-12-22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色巴山:请你睁大眼睛看看,到底是谁在指鹿为马?你凭什么说我并非不知道真相,是别有用心?你知道吗?你这才叫指鹿为马?你这纯碎是血口喷人!请你不要毫无根据的胡言乱语,本人严正警告:希望你对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  发表于 2013-12-22 02:06】
【绿色巴山:请你明确指出本人在什么地方指鹿为马了?请你搞明白,本人只是引用的是官方证据,并没有说过民间证据不能成为证据!请你不要肆意强加于人!既然证据不分官方与民间,请你找出你的民间证据!你能找出来吗?  发表于 2013-12-22 01:53】

我对自己的所有行为负责,再次强调:当你使用“老太婆”称呼蒋老太太的时候,你的感情倾向流露无疑,你不公正,内心阴暗丑恶。
再次阐明:当你使用“请你找出你的民间证据”的时候,你仍然把证据区分为官方民方,倚官欺民的心态暴露无遗。
一种奴性和霸性流露,很遗憾对你这么认知。。。

2023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12-22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发表于 2013-12-23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色巴山:绿色巴山在此慎重声明:至今为止本人与3位小孩的任何亲人从不认识,从来都没有过任何联系!本人发这个帖子也是出于良知和正义,至于警方官方的判定是否有误你去找官方警方或者媒体,希望请你不要在此肆意栽赃本人 】

呵呵!你“强烈建议表彰达州爱心三少年”,为什么你现在反而害怕与三少年有任何瓜葛,还说是陷害你。
除非你行为不端,觉悟洲栽赃不了你。请你表明态度,你还“强烈建议表彰达州爱心三少年”吗?

发表于 2013-12-23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色巴山:天!是你说我和他们是一干人,我因此回你所作出的声名,怎么变成了我怕与他们有任何瓜葛了?真是岂有此理!我若不理你又说我理屈不敢说话,理你又来劲的胡搅蛮缠,我只能说你真是个无聊之人!本锅不奉陪,你一个人慢慢玩吧】

在等着你证明智力,你不是说知道觉悟洲是谁吗,请公开你的判断,你还坚持“强烈建议表彰达州爱心三少年”吗?
还想法律追究觉悟洲,你这口锅真大。。。

发表于 2013-12-23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绿色巴山一直强调“官方证据”的权威,那就让我们看看他所谓“官方证据”的权威性。
    央视焦点访谈两次报道,山东警方以四张收条复印件(官方证据)认定农民工已收到200万元工程款,讨薪属无理取闹,要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农民工。镜头前,涉事警察“不记得”收条复印件的来历,自言自语:“谁把这假证据放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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