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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设限 官商勾结 低价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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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10月24日《南充日报》刊登了《南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拟挂牌出让位于江东新区A-1地块,规划用途商业服务业,出让年限40年,起始价为275元/亩,保证金4000万元,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另悉,高坪江东新区江东大道A-1地块《南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认真阅读公告及须知后,我们发现这宗土地挂牌出让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存在着巨大的贪腐风险,为此发贴如下:
一、出让地块区域优势突出 起始价严重偏低 权力寻租空间巨大
出让地块独拥“一江两公园”,雄踞高坪区入口位置,乃高坪区正临嘉陵江的“头排区位”,是江东大道、机场大道和三桥交汇的交通枢纽,位于南充市高坪区,江东大道音乐广场正对面,背山面江,恰在两江城市中心公园之间(白塔公园、上中坝生态公园),紧邻华诺国际、嘉陵江畔高档住宅小区群,是高坪商业圈之核心,与顺庆商业圈隔江相望,经嘉陵江桥桥相连,可谓“高坪的城市会客厅”,据悉,以往该区域土地的成交价都在500万元/亩以上,不知道为什么出让价仅为275万元/亩,等于同类地价的55%,可见权力寻租的空间多么巨大,群众痛心这一江东大道核心地段仅存的优质地块被如此低价挂牌出让,真让人寒心!更让人愤怒!!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现在竟有人敢冒天下大不韪,在十八大三中全会召开之际,公然低价出让国有土地,真是令利至昏!
二、程序严重违规  出让方式错误
该宗土地公告为商业服务业用地,该宗地块既为商品住宅又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07]95号)第8条:“严格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政府出让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挂牌出让,对商品住宅及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实行拍卖方式出让”的规定,该宗地块应当实行拍卖出让,可见该宗地显然程序违规,出让方式错误,应予立即停止并坚决纠正。
三、人为设限  官商勾结  低价夺地
市民从华诺国际售房信息中获知,该宗地块已标注为“王府井百货”(与华诺国际的沃尔玛紧邻),已构成高坪商业圈之核心,并发现该宗土地上已修成售楼部且在红线内,并已开展过招商销售活动,却在10月24日刊登了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中称,申请人在参与报名竞买土地前,必须与一家注册资本金在一亿元及以上的国内或国际知名上市商贸龙头企业(主力店)签订入驻合作协议,项目建成后,由该商贸龙头企业经营商业主力店,须由高坪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方可报名,竞买人引进的商贸龙头企业(主力店)须具有经营高端百货商场或购物中心的能力和成功经验,且属全国知名商贸上市公司,单店最高年销售额在20亿元人民币以上业绩(该项目和业绩由高坪区人民政府审核):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前,除了交纳挂牌竞卖保证金外,另需同时向高坪区人民政府交纳50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保证金(以保障按正常进度和按期正式营业),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我们不解并质疑上述设限条件:第一,竞买人必须与一家上市商贸龙头企业(主力店)签订入驻合作协议,且须高坪区政府同意。众所周知合作协议不是合作的现实,只是一种预期,市民不能设想有人竞得土地后,如合作协议不履行,难道政府能把土地收回去吗?第二,竞卖人引进的龙头企业,单店年销售额在20亿元(该项目与业绩由高坪区政府审核),试问南充市城区的购买力有多大?沃尔玛和王府井紧邻年销售额20亿元的业绩从何谈起?项目尚未开始,政府又怎能审核销售额?这不属人为的“政绩工程”吗?第三: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前,须在保证金4000万元以外,另向高坪区交纳5000万元工程保证金,试问工程保证金由土地竞买人交付的法律法规何在?该宗土地的出让人为南充市国土资源局,维护保证金的收受人为高坪区政府?该宗地块上的售楼部是谁修的?与竞买人是什么关系?为何土地尚未出让就先修售楼部?
由上可见,南充市国土局、内定的土地购买人(即现在该宗土地上售楼部的所有者),共同恶意串通,人为设限,试图低价围标夺地,这显然违反了《招标特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即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中第十一条第二款:出让人在招标特卖挂牌出让公告中不得设定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该宗土地挂牌公告虽未直接公开限制条件,却以须知的方式暗设了签订合作协议、虚构业绩指标和增加工程保证金等限制条件,其实质就是为内定的购买人量身制作,限制他人入围竞争,以实现围挂摘牌低价夺地。至于取得土地后的开发建设及所有的合作协议的履行,均没有任何保障,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宗地块已成为权贵们倒手牟利的手段,腐败在所难免,国有资产流失不可避免!
我们强烈要求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六条第六款的规定,追究南充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违规设置条件、影响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过错责任,并依法查处相关人员在此次事件中的贪腐行为,并立即停止执行公告,纠正须知错误,并依法公开、公正拍卖该宗土地,确保国有土地资源不流失,给广大市民以及各地客商一个明白,还社会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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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7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这些规定。
发表于 2013-11-27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地和税收是zf创收的主要方式

发表于 2013-11-27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混账了哦
发表于 2013-11-2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内行。

发表于 2013-11-2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有理,但不知依据的事实是否牢靠,纵不牢靠,责任也不在楼主,只怪相关部门信息不够公开。帮顶。
发表于 2013-11-27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对老百姓有利的我支持!如果是官商勾结,图私利的,坚决打击,求上级领导监督!!!!!!!!!

发表于 2013-11-27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情况,帮你顶

发表于 2013-11-27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3-11-27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贴是美德。

发表于 2013-11-28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内行。

发表于 2013-11-3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后续

发表于 2013-11-30 16: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1-30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查出点什么

发表于 2013-11-30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清楚情况

发表于 2013-12-4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有其事?

发表于 2013-12-4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楼主!

发表于 2013-12-4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这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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