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0197|评论: 89

交警射杀肇事者潜伏警队20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29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年前的一天凌晨,安徽蒙城县一对夫妇驾驶三轮车,从凤台县送货返程,途中发生车祸,造成一人死亡。事发两个多小时后,凤台交警大队赶到现场,随后赶往蒙城县找到了肇事者康子群。康子群逃跑,躲避追捕,被凤台交警金凯连开四枪打死。令人意外地是,金凯改名,竟在交警队上班20年,今年才被抓获。
>>案件曲折:被刑拘又无罪释放
金凯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蒙城警方刑拘,随后被无罪释放。接着又被嘉奖,认定其属正当防卫,树为典型。康子群的妻子牛保侠上访,一年后,经上级检察院督促,金凯又因“故意杀人罪”被蒙城检察院批捕,但始终逮捕无果。直到2001年,金凯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今年,金凯在北京被抓捕归案。
>>惊天秘密:潜伏警队20年
2011年,公安部开展“清网行动”,各地积案纷纷告破,“金凯案”被重提。蒙城警方在侦查中蓦然发现,金凯20年来一直在凤台县交警队上班,并且改了名、换了证。据悉,金凯一直是在职不在岗,工资照发,长期在北京。其子在北京市交管局上班。
>>质疑:杀人者为何一直当警察
杀人者被批捕,为何可以一直当警察?被网上追逃,是谁给他换发的二代身份证?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让我们以司法的名义,期待真相。
蒙城警方的尸检报告也对此进行了佐证:子弹是从死者生前正面、侧面远距离射击,连续中弹四发死亡。金凯在事后的笔录中这样解释“我和中队长马义美追到一栋平房,发现毛群躲在屋内床下,他钻出来后,拿起屋门口的电风扇砸我,抢夺我的配枪,我和其在近距离搏斗中,配发的五四式枪走火,毛群被打伤后死亡”。而当时蒙城警方并没有采纳金凯的口供:“康当时是拿着电风扇挡在头部,与金凯应该有2、3米左右,不构成威胁。”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61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8:47
正当执法,有多大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8:51
楼猪应该把事情说详细点,你这有点故意引导的嫌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8:54
首先该交警是否合法执法?二是该交警是否是因此事被抓?还是有其他的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8:55
正当执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02
如果执法都要被抓,请问见义勇为份害了人,那不是也要抓,等犯罪之人逍遥法外,天理何在,疣是扬譬,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03
继续深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07
杀了人,还可以当警察。还一当就是20年。。。。。。。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10
20年后被抓……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11
拿电风扇干嘛只能是为了袭警罪有应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14
是不是正当执法?交警配枪?警枪使用管理条例如何规定可以连开四枪???明显有保护壳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16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被警察发现后又拒捕,或许法理上罪不至死,但从情理上讲,这种人就是暴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24
肇事逃跑造成死亡的本来就该死,虽然警察执法过激,但仍然大快人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25
肇事逃逸本来就是犯法……警察执法理所应当,这是国家赋予的权利!要是每个人都认为犯法可以逃逸,警察不会开枪!要警察干什么?不管犯法多大,总是犯了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25
嫌疑人也是撞死人跑了,警察保护人民,谁来保护警察,中国没有袭警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26
金凯无罪,交通肇事后逃跑本就很无耻,可以说灭绝人性该死。女肇事者还厚着脸皮上访无耻之极,她应赔偿金凯这二十年的精神,经济等一切损失,警察系统也没用,自己人抓逃没错,都保不住有功之人,谁还愿干这个职业,抓不住失职,抓住了个犯罪,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28
20年前本来枪支管理就不规范,开枪的时候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29
在民主国家袭警早被射杀了,还要被表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30
枪杀人者的背脊是銅筑的,起码有当时在该地任书记县长政法方面的领导或是更上一级官场上的亲戚撑腰,才会有这种结局,才会不上班领工资到藏外地20年!法不健全,官是正理在这个国度太普遍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3-11-29 09:32
是啊,没有袭警罪,嫌疑人有持无恐,拿枪出来嫌疑人直接走了又不能开枪,配枪何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