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一名网友在泸州论坛的发言: 我来说两句: 1.不知道楼主是否真是政府人员,如果是我还是要表扬一下! 2.关于处理结果,FUENILO颇有微词! 2-1关于对临聘执法驾驶员黄某的辞退处理就很不恰当.黄某是个司机,还是临时的,在这件事上他有错,但绝对不是什么大错!当他的上级让他开车去滨江路兜兜风时,他敢不去吗?要知道他还是临时的。 2-2管理负责人责令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这个才是主犯,才是我们要追究的重点。不能书面检查了事,还要必须向全市纳税人道歉!来泸州论坛道歉! 2-3引以为戒,通报批评还有用吗?难道说这些人不知道公车不能私用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说轻松点说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是生活作风问题。说严重点,就是对法律的践踏。 2-4再次重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还有必要重申吗?谁不知道这条规定。重点不是重申规定。而是落实规定。今天有人违反规定了一个检查了事,再来个临时工把责任一背就没事了。这种挠痒式的处理你怎么重申都没有用,。 2-5综上,作为一个市民,我要说的是我们不满意以上处理,希望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处理。我们要的不是一个检查了事的敷衍。 3.这次曝光的公车是个个案而已,首先这辆车很特别,上面还有警灯。其次不幸的是他还被拍下来了放到网上。还有多少公车私用想象,我们不得而知! 4.什么级别的人有资格配有专车:那可是省部级呀!什么人又有资格几人一起配有一辆公车,这些都是国家有规定的。可是事实上呢?泸州没有一个是省部级却有多少人有专车。现在不要说处级,就是有些科级都有专车了,公车大量滥用,也难怪出了问题处理起来如此地无关痛痒,如此地隔靴挠痒。 5.事情的发生是躲还是迎,是避还是抗!这摆在了相关大人的面前。建议籍此契机来个全市公车大整治。各级机关市县乡镇将公车状态列入政务公开栏。本单位人员多少?公车配置是多少?国家规定是多少?把多余的公车清出来,拿到广场去拍卖。 以上本人拭目以待,相信全市百姓也拭目以待!!! 请大家看相关帖子: http://www.0830bbs.com/dispbbs.asp?boardID=40&ID=27147&page=1 http://www.0830bbs.com/dispbbs.asp?boardID=40&ID=27172&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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