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蓬安县委宣传部关于征集南大梁高速蓬安段对外形象宣传标语的启事来源:县委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5日 点击数: 292 【字体: 小 大】 【 打印文章】
中共蓬安县委宣传部 关于征集南大梁高速蓬安段对外形象宣传标语的启事 南大梁高速蓬安段通车在即,为扩大蓬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蓬安对外开放形象和品位,彰显蓬安特色,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南大梁高速蓬安段对外形象宣传标语。 一、内容要求 1、符合蓬安的县情、民情,围绕相如文化、周子古镇、百牛渡江等文化景观,准确反映蓬安人文、地理特色,充分展示蓬安地方形象。 2、标语要文字精练,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限15字以内。 3、所有稿件要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不退还。 二、征集方式 应征作品可以以纸质文稿、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纸质文稿报送至:蓬安县政府街18号县新闻中心,联系人:彭霜。联系电话:0817—8600099,18081579691。电子邮件发送至: 544565421@qq.com。 三、征集范围和时间 为广纳群言、博采民智,县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投稿。 征集时间: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四、有关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活动要求,被采用作品将在县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予以表扬。 4、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蓬安县委宣传部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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