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绵阳路桥公司的临时工,主要负责绵盐路松垭路段的道路清扫。为供我读书,在这公司一干就是13年。没有假期、没有社保,工资也就是去年才涨到1000元/月的。2013年10月23日早上9点,我爸正在扫路,被一电瓶车撞倒,造成左膝盖平台粉碎性骨折、脾脏破裂,后来医院进行了“脾破裂脾切除手术”以及“左胫骨平台骨折切开复位取髂骨植骨内固定手术”,肇事者支付了所有医药费并主动将我爸接送到自家照料。肇事者是一个近70岁的老年人,患有高血压,是农民,无经济来源,医药费全都是从亲戚借来的。
在我爸住院期间,经过绵阳市总工会的协调,绵盐路松垭路段负责人来医院进行了探望,但公司就我爸的受伤事只字不提,提得最多的就是找肇事者。
随后我们找该公司的负责人副总经理岳大庆(电话是:139-0901-8606,驾驶川BZY200深灰色福特轿车),当时他说该公司承担的责任公司会承担(当时不知道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故意拖),我问他公司到底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可他却只字不提,只说让我们写个申请;但我把申请交给他后,一个星期后没有任何消息。当我再次找到岳大庆时,他又让我找该公司的陈国刚(电话:136-9625-6777,后经了解,是该公司中层干部),当时我就找他,这次此人的态度还过得去,但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仍只字不提。又一周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我便再次打电话问陈国刚,他这次就不太友好了,打了很多次电话都不接,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干脆就给我说:公司领导就是不想解决这件事,这事跟公司没有关系,让我们不要找他们(实际这个领导就是岳大庆),让我们去找肇事者!在这期间,我在岳大庆办公室见到一个叫马经理的人,此人也一直说:叫我们找肇事者,和他们公司没关系,他们公司也是受害者。
我想说的是:在正常工作期间受伤,公司三个领导都说跟公司没关系。难道公司真就没责任?公司这样对待自己的员工,那谁还敢为这公司工作?
PS:这家公司还是国企,简直是丢了国企的脸。我们是弱势群体,也惹不起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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