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署名为“5353”的网友发帖反映“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房湾中队 , 平昌至白衣段多次利用私家 车 在 弯 道 处 省 道 2 级 公 路 , 在 大 梁 弯 道 、濛 溪 桥 光 口 粱 弯 道 ,乱 摄 像 乱 罚 款 , 在 3 0 0 米 内 没 有 设 置 明 显 的 标 志 , 违 背 了 公 安 部 和 省 公 安 交 警 总 队 的 有 关 规 定 , 并 请 交 警 大 队 查 明 事 实 的 真 相 。过 往 车 辆 的 驾 驶 员 真 是 叹 气” 现将三房湾中队在S202线进行电子测速的相关情况向各位网友进行通报:近三月以来,三房湾中队辖区发生多起因弯道超速和占道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肇事逃逸案件,数起交通事故中共造成2人死亡, 9人重伤, 72人轻伤。特别是S202线263Km+600m处居民反映,过往车辆超速现象严重,已经严重威胁到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房湾中队接当地群众反映的该情况后,中队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并将遏制“弯道超速”纳入党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不定期的在该路段进行测速,三房湾中队积极应答群众呼声的行动,也受到了当地居民的高度赞扬。同时,我队民警在各路段进行的路检路查中,也对过往驾驶员同志宣传省道的限速质,在此,通过网络向各位驾驶员同志再次作说明,S202线直路限速60Km/小时,弯道限速30 Km/小时。对于“5353”网友反映的没有警示标志的情况,因为过境平昌县的S202线全路段均为雷达测速路段,在您进入平昌境内时,已经有警示标牌提示您已经进入雷达测速区,第二,对于您反映我队在濛溪桥光口粱弯道测速和使用民用车辆测速情况不实。截止目前,我队只在群众反响强烈和事故多发的S202线263Km+600m和S202线261Km+800m两处进行过测速,限速质量分别为30 Km/小时,60Km/小时。 在此,三房湾中队全体民警,感谢“5353”网友对我们中队工作的关心,也欢迎广大司乘朋友,继续监督中队工作,向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希望广大驾驶员同志:牢记 “交通事故猛于虎”的血的教训,珍爱家人,珍爱他人,远离超速,远离违章,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房湾交警中队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url=http://bbs.mala.cn/thread-8127342-1-1.htm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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