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成自泸高速重大交通事故后,“加强超载货车禁入高速”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成都商报连续多日追踪报道,率先披露我省将启动“高速入口计重”的消息。昨日,货车上高速“入口计重”又有重大进展———省公安厅、省交通厅联合发布《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一)》,公布了具体实施办法。 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还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二)》,公布了21日起禁止载货货车进入的149个高速收费站,同时,另外208个收费站21日起也须在入口计重后才能进入高速。
《公告》要求,全省高速公路149个禁止货车进入的收费站,禁止装载货物的货车通行,军用货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未装载货物的空车可以通行。
《公告》要求,全省高速公路准许货车驶入的208个收费站应设置货车专用通道和计重设备,货车须通过专用通道(入口)计重后服从现场执法人员指挥,方能驶入高速公路,其他通道禁止货车通行。
据了解,21日起货运车辆须严格按规定通行高速公路,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2013年12月21日至31日期间,对不按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实施教育警告,从2014年1月1日起,一律按本公告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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