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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网民强烈谴责“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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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9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电  12月3日,广东省陆丰市一名18岁的高中生琪琪因被“人肉搜索”而投河自尽。

据警方通报,琪琪曾于前一日到一家服装店购物。但没过多久,她购物时的监控视频截图就被店主蔡某发布到微博上,并配文称其是小偷,请求网友进行“人肉搜索”。

很快,琪琪的姓名、所在学校、家庭住址和个人照片均被曝光,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网上的辱骂之声不绝于耳。琪琪不堪重负,决绝而去。

一个少女的离去,很多人惋惜悲痛,并对发帖者和参与“人肉搜索”的网民进行指责。但是,面对不时上演的类似悲剧,反思并不应该止步于指责。

网络进入微博时代后,网民的聚合性和参与性大大加强。一个车牌,一张照片,一个电话号码,一句话,一篇日记……诸如此类的蛛丝马迹,经过网民不断拼接、组合、加工,就可以于亿万人中找到某个特定的人并“解剖”他。

而在网上发动这样一次掘地三尺的“人肉搜索”,没有任何门槛,往往是一些无凭无据的猜疑指控,就会带来花样百出的侮辱诋毁。一旦这类信息出现在互联网上,就有被复制传播的可能性,即使删除原帖,后续的传播行为也无法得到有效地控制。

实际上,在事件发生后,涉事店主的微博名已重新更换,删除了指称小偷的视频,但转发及相关的评论仍然多达七百多条,造成了琪琪自杀的严重后果。

在新浪微博网民“北城以南的风”看来:“所谓‘人肉搜索’,看似主持正义,实则窥探隐私,说穿了就是人类好奇心的阴暗面,是对虚拟世界权力的贪欲。”网络的匿名属性使得那些参与其中的网民降低了自我约束能力,很少会有“言责自负”的顾虑,常常在“审判”他人时不问事实、证据,在“惩罚”他人时无视道德和法律。

人人参与的结果就是人人都不负责,到底是哪一根稻草最后压垮了骆驼,谁知道呢?每个人都会想:我只说了一句,肯定不是我。

正因为如此,更多的网民认为,悲剧背后的“帮凶”应该被追责。网民“猪油碱”就说,“应该是那些凭着一面之词对女学生攻击的人,更应该被追责。就如同现在去店主微博里狂骂的那些人,这些人才是最可恶的。”

现在,主管部门已经“亮剑”,那么,千千万万的普通网民更应该站出来,坚决地对“人肉搜索”说“不”,抵制“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网民是互联网的主人,每个人都应该关心它、爱护它、建设它,都应该自觉抵制“人肉搜索”,让这样的暴力行为在网络上彻底绝迹。这既是在保护别人,也是在保护自己。

网络空间不能无法无天。让“人肉搜索”在网上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才能打造一个清明有序、人人受益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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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9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地对“人肉搜索”说“不”,抵制“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行为。

发表于 2013-12-19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作为社会公共空间,不该成为法律上的无人区。针对网络暴力要立法杜绝!

发表于 2013-12-19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作为这个社会的一员,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凭借个人臆断去给另一个人定罪,这样的行为与暴徒没有什么两样!

发表于 2013-12-19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暴力的出现,提醒了我们国家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要让网络成为暴力的娱乐场!

发表于 2013-12-19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暴力是不懂法、不讲法、不尊重法,不尊重人权的表现!要坚决杜绝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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