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中女生安琪从广东陆丰望洋河桥上跃下身亡。事情起因是,在其跳河前一天,店主因怀疑她偷窃服装,将监控视频截图发至微博求“人肉搜索”。很快,她的个人隐私信息曝光,成为身边同学朋友指指点点的对象。安琪不堪忍受,最终酿成悲剧。此事受到网民的广泛议论。 不容置疑,人肉搜索对个人心灵的伤害是极其大的,尤其这次事件的主角是一个高中发生,一个正处于花季的女孩子,却遭受了人肉搜索,因不堪忍受隐私曝光及风言风语,最后跳桥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让人一声叹息。 所谓的人肉搜索,其实就是信息的大汇总。而在这个汇总中,那些参与的网友心理真的可以思考,到底是什么让其愤慨加入其中呢?一方面,有的是官员腐败的例子,他们加入是为了彰显自己的爱国情怀以及公民意识;一方面是涉及到民族情绪的,诸如老外强奸中国女子,之所以加入那就是因为似乎感觉自己又被强奸的感觉一样,而无论哪一方面网友之所以加入无不是一种无形的道德优越感在起作用。而这种道德优越感却是虚无飘渺的,最多也就是自己虚构的形式。在这样的不断膨胀的虚构的道德优越感的作用下,犹如被打了鸡血一样加入到这样的过程中。 人肉小偷或许可以解一时之恨,但对被人肉者而言彰显不公,即便琪琪就是小偷,除了公安谁也无权公开其真实身份,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权利。服装店主因此被警方刑拘,完全属于咎由自取,丝毫不值得同情。琪琪不堪被辱而自寻短见,再次昭告世人,搜索有风险,人肉需谨慎。 因此,要制止“人肉搜索”这种“网络暴政”,终结“人肉悲剧”的唯一利器就是法律,国家必须完善相关法律,为个体提供可操作性,让所有参与“人肉悲剧”的网站和网友都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网站和网民提高社会责任。须知“人肉搜索”是服务社会、服务人的现代工具,而不是糟蹋人,甚至夺人性命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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