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2月14日 本人路过书报刊亭的所见所闻及情况经过说明 时 间:2007年2月14日正中午 地 点:重庆市南川区南大桥桥头书报亭。 说明人:罗 进 请注意:该证人证言及证据在前三审{民事}未出现过 本人名叫罗进,年龄: ,19 年 月 日 生,男,汉族, 身份证地址: 职业:收、售、修理各种废、旧家用电器,兼收各种家用废弃物品等。 由于工作业务需要,本人长年奔走于南川的大街小巷,2007年的2月14日中午,到南大桥海尔电器收“东西”,路过南大桥桥头一书报亭时,看见一中年妇女{熟人}[原来长期在亿城自己的房屋门面里开服装裁剪、做衣服,她曾经卖给我废弃物和洗衣机]在该书报亭旁与一老太婆正在说着什么,就准备过去跟她打招呼,走拢后见是一个头发有点秃、眼睛有点一眯一眯的老太婆,正拿着一张写了字的纸喊她(熟人)签字,并且嘴里还说了几句什么、我没有听太清楚,中年妇女(熟人)把条子拿过去,看都没有看就在条子上面签了名字,之后,老太婆又拿出印泥喊她盖了指印,老太婆便将条子收起拿在了手上。 我看她们又是签字又是盖章的,在忙正事就没有打招呼,盖完印以后,旁边一估计是书报亭老板的妇女与老太婆和中年妇女(熟人)又在说话,后中年妇女{熟人}对老太婆说:“我不识字,你还是把条子念给我听一下嘛?老太婆不愿意,没有念给她听,中年妇女{熟人}又要求另一妇女(估计是报亭老板)读给她听,这位妇女便从老太婆手中将条子要了过去,并照着大声地念了出来。 见中年妇女大声在念条子,老太婆赶忙对她脚踢手推,还推了她一下,不准她念条子,还说了句:“哪个叫你读给她听”,并且将“条子”从念条子的人手中抢了过去,揣在了身上。 我听到条子上的意思是:关于一个房屋买卖的收条,大概是今收到谁!谁!,付来房款多少!多少元整,到时如不卖房,用谁!谁!的房屋进行抵押……。 中年妇女{熟人}听到“条子”上念出来的内容后,当即表示不干、不同意了,与她(老太婆)大吵了起来,并且对她说:“我向你借2000元,啷个条子上钻出{变成}8000元了?还跑出房屋买卖和抵押内容?我今天只找你借2000元,你凭啥子喊我抵押房子给你?我没得啥子房子,如果借2000元要用房子抵押、那我不借了,你把条子还给我……。 注:因我还要忙于做生意{四处收东西}又见她们为条子的内容在扯皮。因此,没有完全看完、也没有与我的熟人{中年妇女及条子上签字的人}打招呼就走了。 后来(2012年)在金山市场内路过她的服装门点,他把我喊住、喊我修电磁炉时,才知道她的门面搬到了这里,这时才知道我这个熟人叫唐科南。 我(罗进)向她提起那天(几年前)在条子上签名的事和后来怎么样了?问她:“当时郎个啷个扯{傻},你看都不看就跟别个签啦,又不是你写地,你晓得那上面跟你写的啥子嘛?你都瞎签时”。她还觉得奇怪,反问我:“你郎个晓得我那一年在南大桥桥头书报亭签字的事”?我回答她:我当时路过书报亭,就在现场,本来是想打招呼,见到她与老太婆为条子的内容在吵架,才没有打招呼就走了。她这才知道我当时也在现场。从她口中得知,当时签的条子到现在都还没有了清。 说明人: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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