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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蓬安天成乡独生子女补助款九年领20元,请问天城乡计生办刘天金款项去哪里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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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的小孩办证时间是2005年,至今九年才领到独生子女补助款20元。请问:天城乡计生办刘天金九年的独生子女补助款去哪里了,我又去找谁要这个款项呢???
   
     天成乡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户主还是很多的哟,都说《独生子女光荣》,从2005年办证到2013年期间,这九年的补助款每户每年补助款60元,请问天城乡计生办刘天金,全乡独生子女补助款九年钱去哪里了????

                      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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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4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监察、审计、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监督、检查,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克扣、挪用、贪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不得冲抵国家和省规定应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私分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8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4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编辑为奖励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85号

二OO四年十月十一日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
第二条 户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优待。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下列途径发放: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开支;
(二)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奖励金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双方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另一方无用工单位的,由在职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
(四)以上三种情形以外的夫妻,其独生子女父母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由政府拨款、社会抚养费、社会捐助等组成。
第四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建立财政专帐进行管理,由政府拨款、社会抚养费全额进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部门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五条 按照上年度父母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人数,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每年按人均不低于5元、市(州)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标准,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补足。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拨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不得冲抵国家和省规定应落实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于每年第一季度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名册,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
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准的应奖励对象和金额,应在第二季度内将奖励专项经费拨付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收到拨款后应于30日内以现金形式发给应奖励对象,不得作任何抵扣或强制购买保险等。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由独生子女父母或其委托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每年发放专项奖励金时,应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总额、应奖励对象名单、实际发放奖励金人员名单和金额等情况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符合条件享受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有权举报。有关部门应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应责令改正。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按时足额划拨、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克扣、挪用、贪污、私分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监察、审计、计划生育等部门应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监督、检查,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一)不按时足额划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不按时足额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
(三)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人员徇私舞弊,虚报、冒领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的。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各市(州)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05年 1 月1 日起施行。

发表于 2013-12-24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委应该好好查查呀!

发表于 2013-12-24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县委政府查天成乡计生办的账目和款项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4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城乡计生办刘天金拿话来说,独生子女补助款去哪里了??
     我要为天成乡的独生子女户讨回公道!!!
刘天金你胆子太大了?.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4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县目前73万人民的大县,8000人干部。
蓬安干部作风整顿大会!!.jpg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5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呵呵

发表于 2013-12-2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少了吧,国家简直在骗老百姓,每个月5块钱喝风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5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L:L:L:L:L:L没搞懂

发表于 2013-12-27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天成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情况的调查详见附件
关于天成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调查情况.jpg

调查情况

调查情况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蓬安县计划生育局所回复的帖子根本没有提到楼主发帖的内涵里面??我小孩办独生子女证的时间是2005年,至今九年才领到独生子女补助款20元哟。这个问题天城乡计生办怎么解释呢??
蓬安县目前73万人民的大县,8000人干部。
蓬安干部作风整顿大会!!.jpg (31.83 KB, 下载次数: 3)
2013-12-24 21:37 上传
点击文件名下载附件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rleft.gif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rright.gif






              我要为天成乡的独生子女户讨回公道。2005年到2013年,楼主9年时间的独生子女补助款不见了呀!!!
刘天金你胆子太大了?.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四川省蓬安县天成乡独生子女补助款九年领了20元,请问天城乡计生办刘天金款项去哪里了???
     蓬安县计生局这样回复该楼主所提出的问题特别的不切合实际问题点啊?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 真的是来忽悠偏僻的天城乡的父老乡亲
  这样也是算一种调查核实天城乡计生办吗??http://img.mala.cn/forum/201312/27/165301kyflblfvjvkkb5v4.jpg                烦请能够看到该贴的网友发表点看法,代表楼主先谢谢各位网友。:handshake
刘天金你胆子太大了?.gif

发表于 2013-12-27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县计生局是安排何人调查核实的?只说今年的款   还有原来没有领的咋办???????????????

发表于 2013-12-27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县人口计生局真是乱弹琴哟!!!!!!!!!!!!!!!!!!!!!!!!!!

发表于 2013-12-27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原来没有领的就不能领了吗?为啥你们罚款为啥一直要呢?直到收齐为止,世上有这中理由吗?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7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在关心 发表于 2013-12-27 2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县计生局是安排何人调查核实的?只说今年的款   还有原来没有领的咋办???????????????

2013年以前的就不要了嘛,本来乡上的同志工资也很低,老账就不清理了,县计生局的回复反正有点模里两可的,建议你们给温书记反应可能最有效果!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蓬安县计生局是派何人去的,怎样调查核实的呢?就这样回复楼主就算调查了吗?县计生局的人是不是坐在计生局办公室里调查呀?蓬安县计生局根本就没有去《天成乡》基层了解情况,就敷衍了事???


这样简单的回http://img.mala.cn/forum/201312/27/165301kyflblfvjvkkb5v4.jpg复楼主算是蓬安县计生局的调查吗???
蓬安干部作风整顿大会!!.jpg

发表于 2013-12-27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办公办公就是办公室办公哟:loveliness: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2-27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口计生局 发表于 2013-12-27 16:53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天成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情况的调查详见附件


     蓬安县计生局已经调查了,天成乡从今年7月开始发放,只是2013年的吧?那人家群主说的那几年的费用呢?2005年至2012年的钱去哪儿了?是在县上还是在区上还是在乡上?县计生局的回复也是敷衍老百姓吧?太扯巴子了。。。。
本帖最后由 嘉陵江土鱼 于 2013-12-27 22:5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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