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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cming321

◆◆◆◆◆◆六百里加急:急问李刚书记十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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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姐妹们,安排修房子吧!城里面农村莫土地的,找个农村亲戚或认个农村亲戚整个地方修吧,反正政府不球管!!!!

 楼主| 发表于 2014-1-5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音喇叭 发表于 2014-1-3 2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破坏耕地,千古罪人!

社长带头违法,是可忍孰不可忍!: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4-1-5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旭日又东升 发表于 2014-1-4 1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执行法律的也是国家的职能部门。
有法不依不只是职能部门不作为,而是在损害国家、政府 ...

有全局观,谢谢顶贴!:handshake: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4-1-5 08:01 | 显示全部楼层
5号楼盘 发表于 2014-1-4 1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个社长能左右市区政府???闻所未闻!!

相信一个社长左右市区政府是不可能的,只能说给市区政府添乱、把“鱼塘”的水搅浑!: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4-1-5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不要脸 发表于 2014-1-4 18: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打三违”?明摆起的违法建筑,举报了好久都没球拆。
如果老百姓纷 ...

说到了点子上!: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4-1-5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征5号 发表于 2014-1-4 2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报告国安部!出小日本的间谍了!!!!

玩笑开大了点!但确实令人气愤!谢谢!: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4-1-5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社长:做事要遵守法律,手续补办了没有?如果没有补办,我们再给你一两月的时间赶快补办,年过了我们就要给你来点榨秤的,不要怪我们没给你留缓冲余地!:@:@:@:@:@:@:@:@

发表于 2014-1-5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问题问得准,不顶帖子都不行!!:@:@:@:@:@:@:@:@:@

发表于 2014-1-5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社长尚且把特权玩弄的如此极致,何况…………………???????: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4-1-5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wcming321 发表于 2014-1-5 0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王社长:做事要遵守法律,手续补办了没有?如果没有补办,我们再给你一两月的时间赶快补办,年过了我 ...

楼主还在提醒王社长补办手续,笑不笑人??:@:@:@:@:@

发表于 2014-1-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社长补办手续,是不是楼主与王社长“和了”???:dizzy::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4-1-5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娃儿只像妈 发表于 2014-1-5 10: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提醒社长补办手续,是不是楼主与王社长“和了”???

那是假惺惺的支招,你想想,谁还敢给王社长补办手续??: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4-1-5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 同志们:近年来,我市违法建设问题突出,个别部门推诿扯皮、查处不力,未能及时有效给予查处,严重影响了城乡建设和管理秩序,制约城乡科学发展。巴中正处在大发展、大跨越的阶段,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容不得少数人来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各有关部门,对于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的个人和单位要依法实行问责,对于违章建筑要毫不留情的拆除,类似于违建这种以个人利益侵害城市未来利益,以少数人利益侵害大多数人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对于违章建筑,发现一栋就要马上拆除一栋,绝不手软。”这是说给老百姓听的。对于其他人就另外一个意思。

发表于 2014-1-5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准备进圈圈的就给社长补办个手续吧!!;P;P;P;P;P;P;P

发表于 2014-1-5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王社长哦,补办手续是球的了,闹成这个样子了,吃了豹子胆也莫得哪个敢给你补办了,想个其它的办法吧!

发表于 2014-1-5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给村民作个检讨,求主管部门原谅,不再继续修也不把已经修好的拆了就是你最好的结局了!

发表于 2014-1-5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7799 发表于 2014-1-5 12: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好给村民作个检讨,求主管部门原谅,不再继续修也不把已经修好的拆了就是你最好的结局了!

那多莫面子!

发表于 2014-1-5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回来,是面子重要,还是保住几百万的房子重要???:dizzy::dizzy:

发表于 2014-1-5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乱套!!!: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4-1-5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试问政府:究竟有没有个“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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