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绿地 的停车位 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 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 开发商更无权变卖出租
物权法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以拒交停车费 可像发管局物业处 投诉 也可以告他收取不合法来源 这种收费 是肯定没有发票的 有也是假发票 或是不是此项收入的发票 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投诉 入果 他禁止 你进入小区强制要求你支付停车费 不给钱不让进 可以拨打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都是有法可以依的 希望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希望大家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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