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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袁振

交警副大队长胡志刚、国土局范西平欺行霸市打伤他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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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6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你说这些话看你就是社会人渣,没有半点同情心,二楼摔下来咋就没把你摔死呢,看来不是不报,只是时间未到。

发表于 2014-1-6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公安局督察科杨主任调取嘉陵区交警三大队办公室监控录像,胡志刚于11点15分开车出大门,而我被打发生在11点40多分,时间上完全吻合。
公务员上班时间可以出去打人,太猖狂了嘛,公务员上班就这么自由的哟,领导干部也不处罚?当官是好呀,想怎么做就可以怎么做!是不是背后还有什么当大官的撑腰哟??令人深思!!

发表于 2014-1-6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这不是小事,要么真有打人之事,要么是对方点名道姓诬陷好人,那么市公安局和国土局不能听之任之,应该出来发声了,免得不明真相的人瞎起哄。打人事件是真,就严惩凶手,如果是造谣诬蔑,就处罚造谣之人,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单位和一级政府的应有作为,如果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岂不叫正义之士和广大网友寒心? 本帖最后由 南坛老祖 于 2014-1-6 18:49 编辑

发表于 2014-1-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1-6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mxlmxl 发表于 2014-1-6 17: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市公安局督察科杨主任调取嘉陵区交警三大队办公室监控录像,胡志刚于11点15分开车出大门,而我被打发生在11 ...

公务员上班就是很自由的,他们那个班就不叫班,只要有事随时跟哪个说一下就可以走人的。
发表于 2014-1-6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视频看看,骗子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4-1-6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

发表于 2014-1-6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城旧爱 发表于 2014-1-6 16: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

有名有姓.你是你妈个傻子

发表于 2014-1-6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我是交警三大队胡志刚,麻辣论坛ID号为“袁振”的网友发帖实名举报我欺行霸市打伤他人一文,引起各位网友的高度关注,也给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此本人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作如下申明:
    一、贴中提到的当事人除范西平(我爱人单位同事,仅认识)外,袁振、王友春、杨志勇、胡然均与我素不相识,从未谋面,我与这帮人无冤无仇,也无任何关系和联系。(可以当面对质,我可以提供我手机的所有通话记录予以证实)
     二、贴中称我与范西平、王友春、杨志勇、胡然5人组建南充融欣商贸有限公司纯属造谣,请有关部门到工商部门和这个公司进行核实,也请举报人“袁振”提供证据。
     三、贴中称我2013年10月31日中午11时40分,到顺庆区金鱼岭正街52号(到目前我都不知道在哪个位置)殴打“袁振”,更是无中生有,据了解此案已经由顺庆分局北城派出所结案,打人者已做出处理,顺庆分局北城派出所和市公安局督察也来我单位调查过,我当天的活动情况,也向调查部门做了说明,请有关部门提取我当天离开单位后车辆运行和手机信号移动轨迹,也请举报人“袁振”提供我打人的直接证据。
     四、贴中“袁振”称他店里的一员工亲眼看见我打了他,请问他的店员说谁打人就谁打人,有证据效力吗,市公安局督察称“袁振”举报我打人时,戴着墨镜,不知道他的店员又是怎样辨认出是我打了人的,我的照片和手机号码在交警三大队的警务公开栏中任何人可以查到,说不准哪天还有人指认我杀了人。
      五、我郑重声明:此事与我无半点关系,请相关部门实事求是进行彻查,不查清此事,我将誓不罢休,如果我参与了南充融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和殴打他人一事,我愿意接受任何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绝无半点怨言,如果我没有这回事,我绝对会依法追究幕后指使者和作伪证者以及诬告陷害者的责任。
       六、此事已经给我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领导、同事不信任,亲戚朋友对我另眼相看,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会依法向顺庆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和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报案,随后也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我将在以后的贴文中贴出证据,敬请各位网友关注。

                                                     
                                                      胡志刚亲笔
                                                    2014年1月6

发表于 2014-1-6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网友:
     我是交警三大队胡志刚,麻辣论坛ID号为“袁振”的网友发帖实名举报我欺行霸市打伤他人一文,引起各位网友的高度关注,也给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在此本人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作如下申明:
     一、贴中提到的当事人除范西平(我爱人单位同事,仅认识)外,袁振、王友春、杨志勇、胡然均与我素不相识,从未谋面,我与这帮人无冤无仇,也无任何关系和联系。(可以当面对质,我可以提供我手机的所有通话记录予以证实)
      二、贴中称我与范西平、王友春、杨志勇、胡然5人组建南充融欣商贸有限公司纯属造谣,请有关部门到工商部门和这个公司进行核实,也请举报人“袁振”提供证据。
      三、贴中称我2013年10月31日中午11时40分,到顺庆区金鱼岭正街52号(到目前我都不知道在哪个位置)殴打“袁振”,更是无中生有,据了解此案已经由顺庆分局北城派出所结案,打人者已做出处理,顺庆分局北城派出所和市公安局督察也来我单位调查过,我当天的活动情况,也向调查部门做了说明,请有关部门提取我当天离开单位后车辆运行和手机信号移动轨迹,也请举报人“袁振”提供我打人的直接证据。
     四、贴中“袁振”称他店里的一员工亲眼看见我打了他,请问他的店员说谁打人就谁打人,有证据效力吗,市公安局督察称“袁振”举报我打人时,戴着墨镜,不知道他的店员又是怎样辨认出是我打了人的,我的照片和手机号码在交警三大队的警务公开栏中任何人可以查到,说不准哪天还有人指认我杀了人。
     五、我郑重声明:此事与我无半点关系,请相关部门实事求是进行彻查,不查清此事,我将誓不罢休,如果我参与了南充融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和殴打他人一事,我愿意接受任何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绝无半点怨言,如果我没有这回事,我绝对会依法追究幕后指使者和作伪证者以及诬告陷害者的责任。
     六、此事已经给我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领导、同事不信任,亲戚朋友对我另眼相看,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会依法向顺庆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和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报案,随后也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我将在以后的贴文中贴出证据,敬请各位网友关注。

                                    胡志刚亲笔
                                   2014年1月6

发表于 2014-1-6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关部门介入查明真相。尽早还受害者一个公道.清理掉那些害群之马.让我们相信,这个社会还会有正气

 楼主| 发表于 2014-1-6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RE: 交警副大队长胡志刚、国土局范西平欺行霸市打伤他人逍遥法外

一个产品你费了几年心血在市场好卖了,他就给厂家市场主管好处费代理就是他的了,他们傍着法人王友春有后台,市场遗留问题也不管,还不准我们卖货,目的是垄断抬高物价,你们去超市看一下雕牌现在与2012年1月前的价最少涨了15%,中国物价就是这样通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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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6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真相终于大白,楼主发的单子只是单向针对警方掌握确凿证据并且已经对他做出处罚的杨智勇。对于胡志刚、范西平参与殴楼主完全是捏造。造谣生事。希望有关部门进行处罚!!处罚造谣生事的恶人!!还大家一真实的网络交流平台!!

发表于 2014-1-6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一直在关注结果,后来才发现原来楼主一直在造谣。。。我也很仇视腐败,但是不是随意诬陷他人。你自己应该对你造谣等行为付出代价。希望南充专门管理网上造谣的部门早日对楼主袁振进行处罚!还被害人等人一公道!

发表于 2014-1-6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发帖的是骗子啊。。案子都结了,10月都提供不了证据。现在事隔几个月了,恶人杨智勇也被处罚了。楼主还来给别人抹黑啊,什么心态。严重鄙视:curse:

发表于 2014-1-6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大白,希望有关部门对袁振利用网络造谣进行处罚。

发表于 2014-1-6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杨智勇才是元凶           
楼主何必诬告那么多无关的人      
真是卑鄙。希望有人来处罚你

发表于 2014-1-6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骗子发帖水回复博同情:@

发表于 2014-1-6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报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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