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2014年1月6日消息: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为了打击房地产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日前,四川省工商局对成都及周边卫星城镇楼盘进行了调查。万华房产、花语实业、美程置地、南兴银基等18家涉嫌虚假宣传的房地产开发商被立案调查。看完这则消息,联系曾经听闻过的房企忽悠的消费者的案例,我认为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媒体对房企忽悠消费者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
当今的房企忽悠宣传可谓无孔不入。不管你是否是这方面的消费者,但是只要你看电视、读报纸、玩手机,那些令人怦然心动的忽悠宣传总是和你不期而遇,由不得你喜欢不喜欢。只要你认识字,只要你出门,只要你环顾四周,那些房企精心包装的广告总是让你避之不及,由不得你选择不选择。这当中既有官方媒体的权威身份做背景,又有商家王婆卖瓜的自我炒作打头阵,还有又有来历不明的广告信息来推波。总之,不少消费者在他们一阵铺天盖地的狂轰滥炸之后就被忽悠进去了。
一年多以前,某君在购买邛崃城南某楼盘的商品房时,首先看重的有没有停车位,恰恰开放商给出效果图中有诺大一片停车位,而且是信誓旦旦表示那里可以免费停车,完全能满足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此君在房企的忽悠之下,按揭了一套心仪的房子,可是今年入住后不到一个月,开放商却告知他们,那条他们已经停车一个月的马路即将移交市政,以后他们的车子不能听在那条马路上了。糟糕的不仅是地下停车位要10万元一个,而且早已告罄,现在是有钱也买不到了。如此新修楼盘,难道开放商不知道车位配置比例吗?难道他们给出的那个效果图不是忽悠吗?难道那些帮它打广告的媒体和商家不是助纣为虐吗?由此引发的后续问题媒体难道可以推卸的一干二净吗?
初看起来,房企的宣传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欺骗,媒体方面好像是事不关己,实则利之所在,媒体和房企双方心照不宣,一拍即合。一个个的精心包装的房企广告背后,有多少真金白银流入相关媒体或广告经营商的账号,又有多少消费者因此被忽悠进去,或许只有天知地知。如此说来,把相关媒体和广告经营商看成就是房企忽悠消费者的幕后杀手应该毫不为过,它们在客观上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
正因为如此,所以尽管每年都有房企因虚假宣传被曝光查处,但是难以杀一儆百的作用,房企的虚假宣传像是野火吹不尽,春风吹又生。究其原因显然是治标不治本,显然是没有追究相关媒体和广告商的责任,或者说是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比如,目前处罚的依据是1993年9月2号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据这个法律,对于经营者,除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除以1万以上20万一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制作代理设计发布虚假广告的,要没收违法所得。
一部二十年前的法律,相较于眼下的收入水平。1万——20万的罚款差不多就是不痒不痛,意思一下了事。而对广告经营者是否为明知或应知该怎么样界定显然是歧义易生,最终是难以追究。所以,及时与时俱进,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广告准入制度,不是让房企的虚假广告九死一生,而是让其无法起死回生,让媒体和广告经营商为自己有意无意的虚假宣传付出相应连带的沉重代价。
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更是法制经济,建立完善的与时俱进的强有力的法律法规,让工商不仅是红色盾牌,更是出鞘利剑。倘若如此,红盾工商何以至于在与房企的忽悠宣传中落入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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