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既熟悉又陌生”,你好! 我是盐亭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你在“麻辣论坛”上发表的“不服缴纳会员费”的帖子已知晓。现对你作如下答复: 正如网民“放肆的青春”跟贴:国家工商总局已出文将把个体工商户的验照改为“年报”,但具体实施办法还未出台,2013年11月14日省工商局文件《关于加强个私协会会员会籍和会费管理的通知》川工商发【2013】56号中明确“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个私协会要明确告知会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引导入会”、 “要加强会费收取的宣传引导,增强会员按章程缴纳会员费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我县个私协会是经县民政局批准的社团组织,2011年5月20日,县六届二次理事会表决通过了我县个体工商户会费收取标准为80——120元。 由于时间仓促,宣传工作做得不够,敬请广大会员及网民理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网络及各种媒体宣传,改进工作措施。同时我局将对工作中违规行为予以严厉追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多收取、乱收取的费用,该退的立即退还!请到盐亭县工商局监察室办理相关退费手续。电话:08167122554 谢谢监督! 盐亭县工商局 2014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