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杨中的自杀事件负良心上的责任,换做是你们自己的子女你不痛心吗?说起学生自杀,2012年10月,该校初二的一名学生因向家长要钱未果而服毒自杀身亡,时隔一年之后的2014年的元月12日同样的悲剧在该校又发生了,该校初三一班学生陈俊江又是因为向家长要钱未果而服毒自杀身亡。可该学校第一时间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理由就是学生要钱是在家里要的,喝药也是在家里喝的。然我们再来看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处罚细则:公区打扫迟到或不彻底罚款100元,宿舍地面发现烟头每颗罚100元,上网被逮每人次100元,学生上课玩手机每人次100元,上课大声喧哗的班级每次125元。当然这些被学校领导班子巡查逮到才会被罚。而就在元月2号晚上11时许,刘斗钦校长在杨家镇西大街网吧当场抓获了十多名上网的学生,其中就包括10天后自杀的高三一班学生陈俊江,据班主任周超老师在会上说当时班上有两名上网的学生,被学校罚了两百元,当然个别人上网的罚款不可能全班同学给。学校简单粗暴的罚款教育方式难道真的不该为这样的悲剧说点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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