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于这类帖子在论坛有好几篇了,一直没见官方的发言和说明!
1、按理说,双向六车道就不应该单设掉头车道,可以将左转和掉头并设在最左侧的一个车道上;且直行信号灯是绿灯时禁止左转和调头车通行,这样才合符道法的转弯车应让直行的原则。
2、此线是212国道,直行车流量明显大于转弯和掉头车辆,交通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调整和利用道路资源。
3、等客大巴占用直行车道明显违法,在大巴车占用直行车道而导致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不按交通导线行驶而违法的,应该可以提供证据撤销其违法行为(比如说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行车影音资料)。
4、遇导流车道排队等候的,后车应该礼貌排队等候,而不是变换车道,这样极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且近入信号灯路,行驶车辆应按交通导流车道行驶,不得随意变换车道,随意变换车道一样属违法,电子眼会抓拍你的违法行为的! 本帖最后由 YZJX 于 2014-1-18 11:1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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