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goden123”:
你在麻辣社区南充论坛发帖《南充国*委(南充发展),贾义.你们还敢让自己的下属单位再直白点污政剐民么?》中反映门面租赁事情,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经查证,该处资产为北湖路82号门面,已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该处门面拟用作市委信访局群众接待室和警务室,故不再续租,也不再对外出租,专门用于来访群众接待室。
2009年以来,我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到期经营性资产(门面)实行100%公开招租。全面委托南充市产权交易中心开展资产租赁事宜,在《南充晚报》等媒体上提前发布公招信息,让原租赁户和竞租人均有机会参与竞租,资产招租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南充市国资委负责资产的监管,不具体从事资产经营行为,我公司(南充发展公司)负责门面等资产租赁经营行为,一直在南充市国资委的严格监管下开展工作,不存在帖文所说的抬高租金、暗箱操作现象。
因我公司印章损坏,按程序重新进行了刻制,并已在公安局备案。由于新印章的启用存在时间差,所以有你所说的两枚印章的情况。
最后感谢你对南充发展公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你若还有疑问,请致电0817-2260235或到我公司一楼服务大厅(西河南路190号原人大法制培训中心)咨询。希望你一如继往关心和支持南充发展公司的工作,顺祝春节快乐!
南充发展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21日 本帖最后由 南充发展公司 于 2014-1-21 15: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