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小雨点05同志你好!现对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因我局工作人员的失误给你造成的不便,我局表示深深的歉意。 2.因我局工作人员对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法〔2011〕192号)文件理解有误,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误理解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职工死亡抚恤时执行了民法〔2011〕192号文件规定,致使每位死亡职工的家属多领取了六万余元不等的抚恤金。在发现问题后,我局及时请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在征得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下,我局重新计发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并对已办理的死亡抚恤进行了纠正。对相关工作人员已按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3.为及时追回国家财产,我局与市财政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对误发抚恤金的死者家属进行了政策解释和沟通,取得了绝大部分死者家属的理解。绝大部分死者家属按时退还了多领取的抚恤金,但仍有林场的两个病故家属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多领的抚恤金。 4.为挽回国家财产,经取得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在不影响死者家属生活的基础上,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适当扣发了死者家属部分生活补贴(每月200余元)。 5.网民小雨点05同志,我局再次向你表示歉意。请你理解并请你劝导你的亲属及时退还多领取的抚恤金。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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