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父指使幼子将二儿媳打成脑震荡后遗症。为治病,辗转多级医院(从镇医院住院至华西医院),子媳倾家荡产、负债多年。媳在夹江某镇医院住院期间,父指使其女,到医院殴打子媳!镇政府调解后,父仍然未付任何医药费。父曾多次扔石头毁子媳之老宅;对媳出言不逊,甚至曾当子之面,欲对媳脱裤子等,致使子媳有家不敢归。当地派出所鼓励子媳回家,在万不得已时,实施自卫。1989年,当地镇政府审批新地基,子媳借钱修房,父带打鸟“枪”日夜守护老宅,故子媳未从其父处分得任何财产。媳当年告到当地法院,院方以“只有父告子,没有子告父”而不予受理!而后,父多次找人到子媳住处要求被赡养,并曾打伤其子。 今: 1. 父将子告上法庭,要求赡养。 2. 夹江法院强制执行赡养,已过上诉期限。 3. 2014.1.23 上午10点过,夹江法院派人将子用手铐拷走。 4. 媳于2014.1.23下午,欲访夹江法院院长,在法院门口,被拷走子的夹江法院人员陈召辉(音似)辱骂(带“求”等字眼),扬言要脱掉自己的工作服后,将媳拖到一旁实施私刑,并用警棍威胁以后还要到子媳家打人。 此事已在当地民愤四起,尤其年长者及父之姊妹!
急切希望相关部门和媒体介入,叩谢记者采访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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