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成都闭幕。省委书记王东明在闭幕会上强调,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2014-01-23四川日报)
四川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强调,推动四川“两个跨越”,要坚持和深化历届省委治蜀兴川思路,紧扣四川发展主要矛盾,实施事关全局和长远的“三大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发展格局、培育竞争优势、增强发展动力,走出具有四川特点的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之路。笔者认为,坚持和深化历届省委治蜀兴川思路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正因如此,我们要围绕四川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法治四川建设,增强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省长魏宏在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地告诉我们,2014年四川将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省建设,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笔者认为,四川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依法治省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法治四川建设,在全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夯实治蜀兴川的法治根基。也正因如此,全省上下要充分认识依法治省在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意义,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
当前,如何坚持和推进依法治省,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是摆在全省人民面前极为重要的战略性任务,我们必须抓住在当前四川发展已经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期,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法治中国、法治四川建设。由此,王东明书记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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