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管理,提升驾驶员的服务水平,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在11月份人事变动时增加了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旨在强化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的处罚力度,纠正驾驶员的违章经营行为。
11月份受理投诉11起,办结11起,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当事人,处罚当班驾驶员10人次,处罚款4200元,教育服务态度差的1人次;路检路查发现违章经营6起,处罚当班驾驶员6人,处罚款2700元。也希望广大市民加强监督,共同抵制违章经营行为,并理解驾驶员的辛勤劳动,现将处罚车牌予以公示:
一、投诉处罚车辆
旅游公司:川RC8028 不使用计程计价器;川RP9689 途中甩客;川RG5769 拒载乘客;川R77911 途中甩客。
鸿照公司:川RA9507 擅自组合载客。
通利达公司:川R81247 拒载乘客;川RB4576 不使用计程计价器,擅自组合载客;川RX0979 擅自组合载客;川RF8769 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车费,擅自组合载客;
川RL7386 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车费
二、路检路查处罚车辆
旅游公司:川RP9389 不使用计程计价器;川RF1127 不使用计程计价器;川R0C637 拒载乘客。
鸿照公司:川RN3446 擅自组合载客;川R87552 组合载客。
通利达公司:川R27480(临) 组合载客。
投诉举报电话:5527127(正常上班时间)、96515
南部县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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