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你怎么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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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9日)央视播出东莞色情业暗访调查,在舆论中迅速引起反响。作为广东本土媒体,《南方都市报》也对央视报道作出回应:东莞挺住!
《南方都市报》评论官方微博发文:东莞挺住!舆论对央视暗访东莞色情业的揶揄和反弹,不仅是对报道本身的不满,更是对权力僭越要管住公民下半身的恐惧的本能反应。媒体不是不能报道色情业,这个原始行业是否仍存在暴力血泪、娼妓们的生存状态,及其屡禁不止背后的权力庇护,更需要媒体关注。只有真相,东莞小姐才能真正不哭。
该微博大约在2月9日晚上11点左右发出,随即引起网友强烈关注,发布后不到一小时就有940条评论和3000多转发。大约在12点,评论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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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态度:“东莞不仅要对报道反映的五镇,而且要对全市进行拉网式排查打击。广东省公安厅要在全省开展专项扫黄整治行动,像去年打击毒品一样扫黄,先治标,打出声威,再治本,综合治理。”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已经作出批示。目前,被媒体曝光的东莞市中堂镇公安分局局长、涉黄酒店所在地的派出所所长已被停职调查。
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政府整治卖淫嫖娼问题,本是依法行事,但是几位大律师的发言,也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实名认证为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的邢建民律师发出号召:“组团去,拯救东莞! ”大V律师徐昕立刻“响应”说:“你们去,被抓后我会坚决声援。”
以下为部分网友评论:
秦城之光VB:啥叫东莞不哭东莞挺住,东莞普通老百姓谁哭了?东莞良家妇女谁挺不住了?啥叫今夜都是东莞人?东莞老百姓支持色情行业赞成色情行吗?你们代表妓女嫖客说话我不反对,咱别把东莞老百姓强行和妓女嫖客混在一起成吗?
curry-陈俊鹏:南方你这个本土媒体怎么不去报道这血泪史呢?端掉这个黄色产业难道不对吗?不要再用混淆视听,博取同情这种老桥段了……
笑看云卷花开:南都,你还是派个女记者卧底东莞当妓女,深入报道妓女血泪和其中的种种黑暗吧。
广东北人:旧社会,卖淫都是被迫或者生活窘困所致。正经的姑娘不会从事此行当。现在的小姐绝大多数不是生活窘困、衣食无着,大部分人是自愿的。这个地下行业能够繁盛,从大环境讲,就是社会上笑贫不笑娼,警方的不作为或成为保护伞、从中渔利,从个体来说,就是一部分人廉耻感下降或丧失,是钱迷心窍,是好逸恶劳
被青春遗忘的小李:第一次不完全同意南都观点,抛开娼妓作为几百甚至上千年都没有遭灭绝不谈。央视此次拿东莞开刀更深一层个人认为是中央各种反腐动作的接力而已。东莞作为性都十多年来滋生了多少腐败分子?扫黄只是个幌子,后面才是重头戏!何必对这种表像的事情这么在意?
潋晴方好:今天是嫖客起义日,南都要揭竿啦。公权力这次要解救小姐,南方系一看扫黄就知道要打黑,一看到打黑就知道靠山不稳,大晚上精神分裂症发作鸟。
杨彬起-凤凰家居:央视20分钟报道既有事实也有评论也不乏拷问,要说没挖掘出“黄色屡禁不止背后的真相”,那算是报道深度问题,跟操守无关。何以在贵报眼中却成了做错事了呢?这不是颠倒黑白吗?你这不是毁了南都的报格吗?
让包子飞y在微博上说:“东莞扫黄是对的,百亿的色情产业,早就渗入政经各界,社会害处极大。对几十块钱一次的底层站街女,适用人文关怀。但对东莞滥用同情,你这是犯了单纯病。”
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主治医师的@烧伤超人阿宝说出了自己的意见:“给性工作者争权益就争呗,我也支持。但暂别绑架全东莞良民百姓好吧?人家又没有姐妹妻女失业,有啥哭的?有啥挺不住的?”
最意外出镜:联合国
联合国官微发微博称:“[抗击艾滋病]《艾滋病相关用词使用指南》指出,‘暗娼’、‘小姐’、‘失足妇女’等叫法都带有歧视或者价值判断的含义,并且会导致对于性工作者更严重的歧视和排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 认为,性工作者和所有人一样应当享有选择自己工作的权利,不应当因为工作选择而受到歧视和侮辱性的对待。
有媒体评论道:关于性工作者的社会问题,本来存在争议,但联合国选在昨天晚上23:52分发出这一论断,不免让人怀疑其批评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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