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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蛮不说话

[热点事件] 成都交警:人在车上 车没熄火 违停超10秒就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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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把华西医院搬到绕城外,或者把所有的医院都改成华西医院的分院,其实大家看病是奔着华西这个招牌去的

发表于 2014-2-21 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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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方条例背于国家法规,本身就是违规的,成都交警就这么牛吗?谁给他们的权利?不是敛财是什么?

发表于 2014-2-21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龟儿子王八蛋,纯粹是乱整乱出政策,简直毫无人性!

发表于 2014-2-21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越来越狗屁!这叫人性化?亏你想得出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1 09:33
我只想操他妈!

发表于 2014-2-21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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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搞,应该公示每年的交通罚款情况!

发表于 2014-2-21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十问成都交警:光晓得罚款!以下这些情况,你们想过没?

  即便是司机在车上,只要该车完成上下客后原地不动超过10秒,交警就将采用流动电子眼进行抓拍取证,并按照违反禁令标志予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这则消息今天肯定吓晕了一大拨人。不知现在是不是进入科幻片场景,完全用个人幻想来制定政策,网民想问成都交警,这些情况你们想过没?

  1、外地人咋办?来成都路不熟,问个路查个地图,不小心过了10秒,也要罚吗?现在成都的变态交通到处的单行,本来外地车来成都路都不熟,来趟成都遭无数次,以后更是不得了。顺便警告广大外地人,成都你们最好不要来了。不然背了一身的罚款回去,还得重新考驾照。

  2、行驶途中来重要电话咋办?开车接电话是要被处罚的,为了尊重交通规则,停车接电话,居然也要被处罚?那还是鼓励开车接电话???交警你们还能不能人性化一点?当真你们都是公务员,不用管BOSS和客户电话,不用养家糊口?

  3、新手咋办?十秒,遇到新手,十秒打火都困难,还想要罚款扣分。越是着急越容易出车祸,出事了交警叔叔负责??

  4、停车之后,正好堵了咋办?前面有车过不去,后面有车退不出去,只有赶紧撞过去么?

  5、医院、商场门口排队等停车咋办?如果不让顿车,那就一直在医院门口打旋?

  6、遇到突发情况咋办?突然有个啥紧急情况也不敢停车了!要是遇到有行人违规横穿呢?急踩一下刹车,待行人们过完已25秒了。结果被罚了100元外加扣3分?以后再遇上行人或动物时,我是冲过去还是停车再被罚?

  7、需要在路边停靠等人咋办?原本需30秒或1分钟就到,要想不被罚就的再绕行几公里回来?这是不是在人为造堵?不环保,还不科学!

  8、到底是为了整顿交通,还是为了敛财?就知道罚款扣分,怎么不想想加大改善公共设施?比如修建大型停车场,规范停车场合理收费,有的地方又没有停车场,或者太远,有的收费奇贵,怎么弄?

  9、执法依据是什么?道法规定是违章停车罚50元,不扣分,成都市来个违停超10秒罚款100元、扣3分,这是什么执法?这样的交通管理理念不仅完全错位,而且也是违法的。

  10、水费、燃气费、旅游门票等调价都至少开个听证会,这新增交通罚款项目或者停车费咋没见开听证会讨论就定呢?特别是今天早上才宣布这个规定,今天早上你们就已经开始抓车了,当真是没发年终奖?

  明明是没有处理好停车场的问题,没有处理好路况的问题,居然怪车子多停了几秒。罚款能解决问题吗?不管怎样,人家停一下,没有熄火就说明马上要走,可以提醒他一下,走了就没有必要处罚。希望执法者还是人性化,不要一切为了钱,把自己放在与人民为敌的一面。

发表于 2014-2-21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注意了  交警取得证不一定代表 你是违规停车 乱停乱放 如果你停车的地方在有禁止停车标志 或 在公交车站30米以内 周围也没有消防栓 也没有造成交通堵塞 那么就就不属于 乱停乱放 违规停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六十二条
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不离开车辆不代表不能下车,离开没有距离限制多远叫离开,可视为可以看到车的地方都不能叫离开)
(二)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绿篱)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
(四)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二十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五)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三十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
(六)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
(七)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须开示宽灯、尾灯。
如果你停车的地方没违规 违法 可以早执法交警理论
大家要多读道路安全法与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拿起法律武器 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4-2-21 13: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共公交通车,其他车一律不得入城,或者关闭汽车工厂解决了,,,,,,交警有时就是一警匪!!!

发表于 2014-2-21 13: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这样的城市很堵了那应该从源头控制,方法有很多,收来的罚款到哪儿去了?转到美国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1 14:29
政策有点过了

发表于 2014-2-21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啧啧啧啧啧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1 19:18
滥用人民和法律赋予的权利,看来没有好好学习中央的走群众路线。

发表于 2014-2-2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敛财有方,交警部门的人才想的妙招:L

发表于 2014-2-21 22: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交警罚款扣分,因为我没钱买车:lol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1 23:16
是哪个龟儿定的霸王条款,也不想想老子六十多了,有那么麻利的手脚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2 11:20
以后到成都就走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2 11:26
人为刀殂   我为鱼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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