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恳请巴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复--关于梁永镇卫生院院长苟智勇违法私购散装中药饮片案的进展和处理结果
2013年11月30日发帖举报了“梁永镇卫生院院长苟智勇违法在成都荷花池私购了7万余元的散装中药饮片。”贵局于2013年12月2日回复“、、、、、、已组成专案组介入调查,并查封了37个品种的散装中药饮片,但因查封到的数量与实际的数量悬殊较大,此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之后就没有了音讯,又于2014年1月4日发帖“梁永镇卫生院院长苟智勇违法私购散装中药饮片案(2)—请巴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答复”至今三个月了还是没有回音,请问:
1. 被查封扣押的37个散装中药品种是怎么处理的?
2. 在扣押的37个散装中药品种中随机抽检了5个品种就查出了2个品种是假药。请问领导按法律法规该怎样处罚?
3. 被转移走了的大批量的散装中药饮片至今还没有查到吗?您们还说什么与区公安分局密切配合,采取暗线蹲点,暗访调查等途径追查其余散装中药饮片的去向,这么久了还没查到,直接怀疑您们的办案能力,是不是有不作为之嫌?!是不是再给巴州公安蒙羞?!还是查到了因保护伞的原因而不敢向社会公布?
相关链接如下:
http://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_clip_image-9624.png, 大成网, 长江网, 新浪新闻,_ 新民网, 光明网, 和讯网, 星岛环球网, 全球资讯网, 四川日报网, 四川党建网,_中国经济网..., 腾讯, 中国质量新..,等等等等,只要在百度输入:巴中苟智勇,即可到各大网站观看.各网站发表作品评论选载如下:
别让“中药饮片”也沾上“投机主义”的光
2013-12-12 20:19 来源:中廉网
近日,网友“最美巴中人”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发帖举报称,巴中市巴州区梁永镇卫生院院长苟智勇违法采购一批散装中药饮片,没经过相关加工程序,就将散装中药销售给患者牟取利润。对此,巴中市巴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回复:已组成专案组介入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四川日报网2013-12-11)
巴中市“散装中药饮片”事件再次给公众的心理蒙上一层阴影,也让“投机主义”再一次出现在公众的面前。这些典型案例一出现,往往就会出现广大网民一边倒的批评、质疑,有关单位部门积极调查、解释,最后被新的热点、焦点代替,成为“循环魔咒”。
我们不妨安静下来,思考巴中市“散装中药饮片”事件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笔者认为:巴中市巴州区梁永镇卫生院院长苟智勇违法采购一批散装中药饮片,没经过相关加工程序,就将散装中药销售给患者牟取利润,关键问题出在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局及巴州区梁永镇卫生院职代会等监管部门,如果他们监管措施到位,就不会让院长苟智勇抱着侥幸心理,犯下“投机主义”之错。
针对此情况,各级卫生部门要本着对卫生事业负责、对广大患者负责的态度积极破除“送红包”、“吃回扣”等潜规则,断送“机会主义”、“投机主义”的升迁路,真正选拔党性强、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品行端正的干部来胜任领导干部岗位,同时要从严管理、从严培训等方面着手,让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做事、全力为辖区百姓服好务,不敢胡来、没机会乱来,要以“刮骨疗伤”的勇气,主动公开院务工作,要积极回应广大患者及辖区群众的关注点、质疑点,坚决积极整改查实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以真诚、坦然、决心、成效赢得广大患者及辖区群众信任和支持。
时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明确要求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中央关于围绕如何解决“四风”问题的要求,必须从严要求,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际成效。
(责任编辑:魏露)
卫生院长私购中药中了利欲的毒 近日,网友“最美巴中人”发帖举报称,巴中市巴州区梁永镇卫生院院长苟智勇违法采购一批散装中药饮片,没经过相关加工程序,就将散装中药销售给患者牟取利润。对此,巴中市巴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回复:已组成专案组介入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四川新闻网 12月10日)
卫生院是我国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的中枢,与县级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上联下密、密切配合,担负了的所辖乡镇农民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乡村公共卫生管理的职责,对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保障农民健康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身为乡镇卫生院院长的苟智勇却背着国家卫生管理制度和医院采购管理制度,胆敢私购散装中药饮片,绕过相关加工程序直接售卖牟利。此行为让大众为之担忧,若有闪失,将使偏远村民患病再受“歪药”、“假药”之苦,病痛未除,又添新忧。
作为卫生院长,是不是觉得村民好欺负、好骗?是不是自认院长可以为所欲为,挑战制度规定?是不是以为乡镇偏远可逃脱上级和群众的监督?当然这一切都不可能,身为卫生院长,就应该以救死扶伤为己任,抓医疗服务质量、开放心处方药剂,切实把群众的健康放心上,做实实在在的白衣天使,为群众健康送福音。
可是苟智勇的利欲熏心,侥幸的心理催使自己不断犯下私购药品的错,在物欲的横流中忘记了一院之长的身份与职责,没有谨记白衣天使的职业道德,没有遵守法律制度的底线,在现实的沉浮中打起了群众的主意、打起了制度缝隙的算盘,向权力寻租、向医药要利,大胆越过法律的红线去吸食利欲的毒。无论其多认为做得天衣无缝、可以耍“障眼法”、“闷声发大财”,却也保不住永远不露陷,印证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俗语。
毫无疑问,苟智勇这样卑劣的行径是对群众健康不负责的,这样危险的行径会致自身灭亡的,这样丑陋的行径终会白于法律的阳关下的。对人民群众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笔者希望那些中了利欲之毒的贪腐苍蝇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端正思想,看清自己的身份、牢记自己的职责、心装百姓的疾苦,面对现实拒腐防变,不要为利欲中了贪心的招,不要重蹈毁灭一生的覆辙,做了人民群众的“歪医生”、“假天使”。(长江网 柳川渝)
编辑:张亮
私购中药的院长玩了制度的“火”
2013-12-12 11:29:06
来源:西安网 网友“最美巴中人”发帖举报称,巴中市巴州区梁永镇卫生院院长苟智勇违法采购一批散装中药饮片,没经过相关加工程序,就将散装中药销售给患者牟取利润。对此,巴中市巴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回复:已组成专案组介入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12月11日 新浪新闻)
卫生院是我国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的中枢,与县级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上联下密、密切配合,担负了的所辖乡镇农民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乡村公共卫生管理的职责,对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保障农民健康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日,网曝身为乡镇卫生院院长的苟智勇从成都批发市场私购散装中药饮片,在当地卫生院直接售卖以牟更多利润。消息一出,大众哗然,这种行为恐怕还是很少发生在医疗机构,苟智勇的一意孤行若有闪失,将使偏远村民患病再受“歪药”、“假药”之苦,病痛未除,又添新忧。
卫生院是农村医疗卫生保健的中枢机构,对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保障农民健康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院长却公然置村民的健康不顾,绕过正常渠道,减少加工程序,利用职权打着卫生院的旗号直接售卖散装药片。试问,卫生院长,你是不是觉得忘记了自身职责?是不是你的利益高于村民的健康?是不是群众与上级的监督如同饶痒痒?
当然这一切都不是,最终被药监局查处说明他的捷径只能是妄想。苟智勇的思想抛锚,尝到了一丝甜头便忘记了一院之长的身份与职责,侥幸的心理促使他打起了群众的主意、打起了制度缝隙的算盘,用权力牟利、用前途作赌注,大胆引燃制度的火苗。只是无论他能多小心翼翼,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但卑劣的行径不是正道,邪路上终有认栽的坑,破坏制度的规矩就是给自己的双手带上枷锁。
身为卫生院长,就应该以救死扶伤为己任,抓医疗服务质量、开放心处方药剂,切实把群众的健康放心上,做实实在在的白衣天使,为群众健康送福音。只要你对村民的健康负责就是对自己的工作和前途负责。
那些中了越过制度玩火的“老虎”们、“苍蝇”们,还是趁早收手吧,莫被现实迷了方向,重蹈落马之徒的覆辙。
编辑:钱江
卫生局、食药监局的监管在走过场、搞应付
来源:四川日报网
近日,网友“最美巴中人”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发帖举报称,巴中市巴州区梁永镇卫生院院长苟智勇违法采购一批散装中药饮片,没经过相关加工程序,就将散装中药销售给患者牟取利润。对此,巴中市巴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回复:已组成专案组介入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四川日报网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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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药”,“欣弗”事件的阴霾才从人们的心中散去几年,巴中市“散装中药饮片”事件再次给公众的心理蒙上一层阴影,让广大群众怎么相信医治我们疾患,实施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的诚信?卫生、食药监局让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到底还有没有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药品管理、药品监督都有详细的规定,巴中市卫生局难道没有组织学习?没有进行宣传?没有对其下属乡镇卫生院的进药渠道进行监督?如果没有网友发帖举报,巴中市卫生局、食药监局还在睡梦之中不作为?
这是违法的进药渠道,是建立在广大患者身上的利益共同体,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以牺牲广大患者身体健康为代价进行的“黑心”交易。按照相关规定,医院必须获得《药品GSP证书》的药业公司签合同后,通过国家药品采购网网上采购才合法。但,由于直接把散装中药销售给患者的利润空间相当大,所以梁永镇卫生院院长苟智勇等人为一己私利才铤而走险捞此“昧心钱”。
巴中市卫生局、食药监局真的是不清楚下属在做此勾当还是为其充当“保护伞”有待观察,这两个执法监督单位是如何进行监督的也值得网友质疑。“在成都荷花池市场采购了一批进价为7万余元的散装中药材。”这么大一笔买卖上述两个监管单位是怎么行使监管权力的呢?是不是又在当“甩手掌柜”?
反“四风”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上述单位如果不是在走过场、搞应付、走形式,可以说发生这种事件的机率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还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在作怪,才为利欲熏心的无良院长钻了空子。透过此事我们不知道巴中市还有多少诸如此类的事件正在发生,我们也无法知道这些监管部门是在如何当“甩手掌柜”的。但是,我们知道在政府担负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大职能中,上述二单位在“市场监管”上做得远远不够。
监管是权力,不作为就是不尽职;监管是责任,不作为后果就很严重。在医患关系严峻的当下,如果监管单位不能做到公开、透明、独立、专业、诚信,那么,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就毫无保障,而且公众的利益甚至生命安全也可能受到侵害。
在医改还没有在希波克拉底誓言中重新上路的时候,巴中市政府的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加强对医德医风的再学习、再教育、再培训,加大监管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非法进药的渠道,重塑形象,千万莫把法律当儿戏,让权力睡大觉,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编辑: 何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