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楼主描述的情况属实,我不管中间的过程是怎么样。伤者始终是受害者,何况还是孕妇。公安局抓人,首先看是属于什么情况。如果只是一般的打架斗殴属于民事纠纷,这个是要把双方传讯到当地公安局协调解决 。但是像这种情况一方已经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可按刑事案件处理了。先要扣留伤人者,再请受害者到公安局协助调查。按照楼主所说的,居然把受害人的父亲,叔伯抓了,伤人者却一人不扣。那就不用说了,什么都明白了。不管事情的起因是如何,现在已经造成了运费与其亲朋受伤的事实。那么公安机关就该按照程序走,什么上面。我就不相信什么上面。唉,说实话中国今天成这个样子,也要怪通江这个地方,“赤化全川”这四个字,就为今天这些不公的局面,早早的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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