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通江争光”网友:
你于2014年2月24日上午8:34在《通江论坛》发出
此帖文后,我局高度重视,当即责成诺江派出所查明情况,
并在网上回复,同时,由局纪委对帖中提及民警和事情经过
进行调查。经查证,你所反映的情况,与诺江派出所副所长
黄波无关,系有人冒名顶替而打电话,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查
办相关人员,诺江派出所已经在《通江论坛》网上回复于你,
并且也通知你到派出所当面讲明了查证情况。
现在你再次在《巴中论坛》发帖,我局再次回复于你,
请你不要再发类似帖文,恶意对民警和公安机关声誉进行
攻击。否则,由此引起严重影响,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
发帖者的法律责任。
通江县公安局
201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