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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女刘汉”现身宜宾街头,一个电话呼来一群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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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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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点1:暴徒宜宾市中心城区(闹市区)当街砍翻地摊摊主,至摊主和其兄均身中十余刀,两人险些丧命。

    关键点2:行凶者在第三日到医院寻找治疗的被害人,或欲加谋害。摊主被迫转移。

    时间:2014年2月22日傍晚19-20点;
    地点:宜宾市东街夜市(宜宾夜市,每天宜宾人最多的地方)

    以下所描述经过绝非虚构。


    2014年2月22日傍晚,繁华的宜宾市东街夜市与往常一样热闹。这是宜宾市人流量最大的街道。冯某与丈夫刘某正在此街边摆地摊,贩卖女生戴的饰品。不久,有三名女顾客光临了他们的小摊。但事不恰巧,女顾客们不小心将其中的一件饰品弄坏了。摊主冯某遂提出由女顾客们以进价方式购买此损坏物品。

    但接下来就发生了难以想像的事件。

    由于三名女顾客不愿意对损坏的饰品进行赔偿,所以双方发生了口头上的争执。后该三名女顾客居然打电话喊来十余名男子持刀对摊主冯某的丈夫刘某进行疯狂的“砍杀”!摊主冯某哥哥的闻讯赶来,不料也遭到该伙暴徒残忍的“砍杀”!此次暴徒持刀围殴事件共造成摊主刘某身中18刀,冯某哥哥身中约10刀。两人险些丧命。

    受害者在发生“砍杀”事件前就拨打110报警。但由于该地段人流量非常大,所以大约半小时警察才赶到。等警察到时,凶手已全部逃离行凶现场。

    事后受伤的两人进院治疗,经过医生的抢救均脱离了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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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到了这里,事件还没结束。接下来的发生的事情,更让受害者感觉到这伙暴徒的嚣张跋扈,目无王法。

    2014年2月24日下午,受害者居然在宜宾市某医院病房内看到了行凶者一行人到医院来寻找自己!受害者大惊:真想不到行凶者在已将受害人砍杀至重伤的情况下,还敢堂而皇之跑到医院来寻找自己!暴徒们的其目的让人不敢想象。家属马上将还在住院治疗的伤者进行了转移。

    与此受害者家属同时向此案的办案民警电话告之了情况。办案民警称会在次日到医院进行调查。

    现在党中央对人民的生活安全环境是非常的重视,相信不管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在党和政府的治理下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事件到此,还未结束。我会同时向麻辣社区的网民们将该事件直播接下去。此案件会发生的任何进展,包括警方的办案进展我都会一一向网民朋友们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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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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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帖最后由 jasonli3344 于 2014-2-25 02:00 编辑

发表于 2014-2-25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人这么凶残?
弄坏了东西本来就是要赔偿的,居然砍了人不说,还继续追到医院来砍人。

宜宾原来是个黑社会窝点~~~~
太可怕了

发表于 2014-2-25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凶残啊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4-2-25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成功超越南充等地成为十大暴利城市之首!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家有宜宾的亲戚,看来要提醒他们出门小心啊 太吓人了

发表于 2014-2-25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地的派出所为何不管?难道又是一个宜宾的”刘汉“

发表于 2014-2-25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呢?人民警察呢?没有吗?这么暴力都可以吗?是不是有保护伞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2月25日最新进展:

2014年2月25日上午,家属再次电话联系宜宾市东城派出所。

再次向派出所办案民警告之在前一晚(24日),凶手一行人到医院寻找受害者。

得到宜宾市东城派出所办案民警回复:“你们昨晚怎么不报警?(23日晚就已电话给东城派出所值班电话)现在我们也不能无缘无故的去医院调监控。”

笔者想法:在凶场现场,因为人多且无相应的监控能够确认凶手。但是凶手再次现身宜宾市级医院,医院的监控是非常齐备的。为何办案民警不愿继续调查?背后的原因的确让人猜想~~~

本帖最后由 jasonli3344 于 2014-2-25 11:32 编辑

发表于 2014-2-2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高兴遇到这么好的帖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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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半个小时才到 我晕死 好远说  闹市区一般都有警察巡逻的 那的要的到半个小时嘛   还有就是砍人那个多办就是未成年所谓的“刀客”

发表于 2014-2-25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大家都在忙转移财产哦?没时间关注治安这种小事情哦?

发表于 2014-2-25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难道刘汉出狱了?难道刘汉坐镇宜宾了?

发表于 2014-2-25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女的玩的有点大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伤者照片已从医院主治医生处拷贝。

马上发伤者照片~~


20140222_230438.jpeg
图片1:中间偏左部位的伤口,医生说正是心脏部位,在进手术室的时候就告之说需要在手术台上确认是否伤到心脏、肺、主血管。

20140222_230449.jpeg
图片2:大腿根部的一块肌肉被砍断。







本帖最后由 jasonli3344 于 2014-2-25 12:43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4-2-25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胖*** 发表于 2014-2-25 1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受害者在发生“砍杀”事件前就拨打110报警。但由于该地段人流量非常大,所以大约半小时警察才赶到。等警察 ...

JC当时的解释就是说那条街是夜市,车开不进去,所以晚了~~

发表于 2014-2-25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朝怎么了
发表于 2014-2-25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残忍了,现在这个社会是怎么了,让我们这些小市民还要不要出门啊。求公道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4-2-2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
发表于 2014-2-2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厅不是正在分析刘汉案,说要反思。公安厅的同志现在出来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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