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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99880702

我在成都人民商场南充店被高坪交警李某某莫名其妙打伤的血泪控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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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5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只听一方所言,总要给另一方的解释,楼主把别人的姓名工作都说得很清楚,自己却藏头露尾的,留个受伤害的人,呵呵,为啥不实名控诉,把自己受伤的照片发出来三,不就是晓得人家是个交警,专门发帖搞臭人家嘛,晓得现在社会对啥子城管,警察打人之类的新闻敏感,如果你真是想找渠道控诉,请出示具体的东西,别利用网民同情心和正义感。
发表于 2014-2-25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只听一方所言,总要给另一方的解释,楼主把别人的姓名工作都说得很清楚,自己却藏头露尾的,留个受伤害的人,呵呵,为啥不实名控诉,把自己受伤的照片发出来三,不就是晓得人家是个交警,专门发帖搞臭人家嘛,晓得现在社会对啥子城管,警察打人之类的新闻敏感,如果你真是想找渠道控诉,请出示具体的东西,别利用网民同情心和正义感。
发表于 2014-2-25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只听一方所言,总要给另一方的解释,楼主把别人的姓名工作都说得很清楚,自己却藏头露尾的,留个受伤害的人,呵呵,为啥不实名控诉,把自己受伤的照片发出来三,不就是晓得人家是个交警,专门发帖搞臭人家嘛,晓得现在社会对啥子城管,警察打人之类的新闻敏感,如果你真是想找渠道控诉,请出示具体的东西,别利用网民同情心和正义感。//
发表于 2014-2-25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只听一方所言,总要给另一方的解释,楼主把别人的姓名工作都说得很清楚,自己却藏头露尾的,留个受伤害的人,呵呵,为啥不实名控诉,把自己受伤的照片发出来三,不就是晓得人家是个交警,专门发帖搞臭人家嘛,晓得现在社会对啥子城管,警察打人之类的新闻敏感,如果你真是想找渠道控诉,请出示具体的东西,别利用网民同情心和正义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5 23:59
楼主在文中提到如是瘪三就忍了,警察就不能忍了,从中看到楼主的私心揪住别人的身份实现自己报复的愿望,楼主现在很爽不,谁叫你是警察而是瘪三呢。瘪三打你就该......因为瘪三惹不起,警察就可以随便惹!
发表于 2014-2-25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有仇哦,你们,才打了你,你就晓得人家姓名,工作

发表于 2014-2-26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现在人都不是傻的,就算别个要打你,肯定不得亲自动手弄你的,在怎么别个也是公务员,打一架遭理麻了,我想他亏的不止一个手机唷...别个不是莽子,这个账还是算得到的哈...

发表于 2014-2-26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只听一方所言,总要给另一方的解释,楼主把别人的姓名工作都说得很清楚,自己却藏头露尾的,留个受伤害的人,呵呵,为啥不实名控诉,把自己受伤的照片发出来三,不就是晓得人家是个交警,专门发帖搞臭人家嘛,晓得现在社会对啥子城管,警察打人之类的新闻敏感,如果你真是想找渠道控诉,请出示具体的东西,别利用网民同情心和正义感。

发表于 2014-2-26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只听一方所言,总要给另一方的解释,楼主把别人的姓名工作都说得很清楚,自己却藏头露尾的,留个受伤害的人,呵呵,为啥不实名控诉,把自己受伤的照片发出来三,不就是晓得人家是个交警,专门发帖搞臭人家嘛,晓得现在社会对啥子城管,警察打人之类的新闻敏感,如果你真是想找渠道控诉,请出示具体的东西,别利用网民同情心和正义感。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6 00:09
LZ如果昨天惹到的真是瘪三而不是警察,估计已在医院躺起了,那还会像现在又有时间又有心情活蹦乱跳的发帖实施自己的报复计划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6 00:17
我覺得樓上人說得很對,既然你被打了,為啥不把你的照片传上來,還把人家單位姓名都了解這么清楚,摆明是想臭人家!真的是可能有仇?報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6 00:35
反正现在什么事沾到警察就不得了,楼主能不能就事说事啊,怎么老是在警察两个字上面做文章呢,有哪条法律规定从事警察职业的人与他人发生纠纷要罪加一等吗?不管是警察还是混混犯法都该一样处理,和身份没关系,楼主可寻求法律帮助三,可以起诉啊,为嘛在网上煽情揪住别人身份不放,感觉像终于抓到把柄了样,试问楼主,为嘛你说混混打你,你就忍了?什么逻辑呀

发表于 2014-2-26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当时在茂腾百货,看到的和楼主说的有差距,事实是发生了抓扯,楼主说别人打人对别人不公平,而且茂腾百货有监控,楼主仅仅凭一张照片就说别人打人,当时我看见你老婆在录像,楼主应该发出完整视频来说服大家,不仅仅只发一张照片。而且事情经过派出所处理,也有了结果。楼主想必在派出所是关系户,查了人家的户籍地址,工作单位,然后为泄私愤在论坛上来个血泪控诉,想通过网络的力量来达到私人的目的这点很不明智,希望楼主向上级反映,不要利用了大家的同情心来达到私人目的,这样搞不臭别人反而搞臭了自己。

发表于 2014-2-26 00: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如果真的被打了,出具医院的伤情证明嘛,到督察哪里举报噻。哪用在网络上血泪控诉这么煽情,现在南充公安纪律管的好严哟,只要查证属实绝对要遭处理。但诽谤他人要遭拘留哟。

发表于 2014-2-26 00: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6 00:54
楼主希望你实名举报,这样可信度才会高!不要利用网友的同情心泄私愤,你在背后看热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26 01:00
该休理一下

发表于 2014-2-26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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