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书》,体现了我省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对中央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贯彻落实和进一步推进,也是我省纪检监察系统“阳光执纪”,自设置高压线,从自身做起,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表现。
加强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强化宗旨意识,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十八大强调,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只有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才能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关键在领导率先垂范,树立鲜明导向,强化榜样引领,释放上行下效的正能量。六条公开承诺对广大纪检干部可以形成一种约束,让他们认识到工作的职责与使命,从而求真务实的干好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可以更好的促进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对整治贪腐和弘扬社会正气具有积极的促进的作用。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的“执法”机关和监督机关,其担负着十分重要的工作职责。特别是在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和生活在尤为复杂的社会环境中,面对着形形色色的诱惑和腐蚀以及社会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经受着更严峻的考验。
签订承诺书,传递反腐最强音。六条承诺敲响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警钟,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尽职履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六条承诺也向社会传递了反腐的最强音,纪检监察干部是值得信任的,反腐败需要社会力量。也是对一些想违纪人员的震慑,让他们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干部作风整顿,纪检监察队伍也没有特例,必须严于律己,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承诺是铿锵有力的,最难的是执行!我们期待,纪检监察干部对承诺的内容不折不扣、不走样地落实到位,为新一轮的反腐倡廉缔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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